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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受虐孩子 刻不容緩
2009-04-23 中國時報 【李宏文】
 連日來,燙嬰案的一鍋熱水,不僅斲傷了黃小妹妹稚嫩的身軀,也澆淋在許多人的胸口。黃小妹妹才剛在眾人的祝禱聲中辭世,同一天又傳出兩歲張姓女童不聽管教,竟遭親生父親毒打致死。一對早逝的幼小生命,留給台灣社會一連串的問號與驚嘆號。

 四年前,邱小妹事件也曾引發輿論高度關注,然而,兒虐的悲劇並沒有因為邱小妹妹的犧牲而趨緩。四年來,全國受虐的兒童少年人數,從九千八百多件,一路竄升至一萬三千七百多件,增加幅度逼近四成,平均每三十八分鐘就有一個孩子受虐;另據兒福聯盟統計,從邱小妹妹到張小妹妹,台灣已經有七十位無辜稚兒,在大人施虐的慘劇中斷魂。賠上這麼多條孩子的性命之後,我們究竟學到了什麼教訓?要如何遏止兒虐致死的慘劇一再發生?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跨國研究指出,與兒童虐待及疏忽案件最相關的三大風險因子,分別是貧窮、壓力,以及父母有酒精或藥物濫用的問題。從邱小妹事件、燙嬰案到最新的張姓女童案,無一不是家長面臨經濟壓力、子女教養挫折、婚姻/親密關係失和、身心失調…等多重壓力源,偏偏壓力事件又突如其來,一時情緒失控,孩子就成了家長宣洩壓力、逞兇出氣的陪葬品。

 尤其,染上酒藥癮的家長,更是出手虐兒的高危險群。在台灣,有毒癮的家長依法須接受強制勒戒,至於有酒癮的家長,除非有自傷或傷害他人之虞或事實,否則便無法強制其就醫;如此的「差別待遇」,造成許多家有酒癮父母的孩子,更容易受到酒精的間接「毒害」,輕則照顧不周,重則受虐致死。

 事實上,酒癮病人要成功戒酒,「病患有意願」、「家屬肯配合」、「有醫療協助」這三個要素缺一不可。

 然而,對酒癮病人和家屬來說,國內目前提供的酒癮戒治服務,卻處處設限,也不夠友善!在就醫費用方面,戒酒除非合併其他的精神疾病診斷與治療,否則健保不給付。

 兒盟調查發現,病人自費戒酒每天得花費一六五○元至六千元不等,一個療程平均要價二萬五千元以上,部分醫院甚至要求預先繳納五千元至三萬五千元的保證金。由於酒癮家長通常沒有固定收入,負債者比比皆是,多半無力負擔如此高昂的戒癮費用;即使有工作,住院戒酒期間的工資損失、遠地就醫往返的車資、孩子無人照顧…等問題,都在在使得酒癮病人和家屬裹足不前。

 國內醫學研究發現,台灣成人酒精濫用及酒癮的終生盛行率為百分之三點七二,依此數字粗估,約六十五萬的成年人有酒精濫用及酒癮問題,數字相當驚人。反觀國內酒藥癮戒治機構的專業人力、設備、經費不足,戒癮服務的社區醫療近便性不高,處遇偏重生理脫癮…等困境亟待解決,衛生署身為主管機關,絕對責無旁貸。且應在態度上化被動為主動,積極與相關部門合作,朝著「降低戒治門檻」、「增加戒治誘因」、「提高經費挹注」、「加強橫向連結」的方向大力改進。

 除了強化戒癮治療與服務之外,將兒保責任通報的對象擴大至社區基層人員,同樣須及早上路。村/里/鄰長、村里幹事及公寓大廈管理員,其職務分別深入鄉間及都市的社區,對於轄內住戶的成員背景及生活概況較為熟稔,若能透過宣導研習來提升其辨識兒虐與高風險家庭的敏感度,現有的兒保通報網絡當可更加綿密。

 預防勝於治療,每個學校若能落實生命教育、情緒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從小教導孩子探索自我、尊重他人、包容差異;政府若能針對每位新手父母,提供婚前、懷孕及產假期間的家庭教育與親職教育;都是有助於降低日後兒虐、家暴發生率的避險投資。搶救受虐孩子已刻不容緩,請問政府「準備好了」嗎?

 (作者為社會工作師,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研發處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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