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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歷史筆記﹝參考林萬億(2002)。當代社會工作。台北:五南﹞
整理:政閎

一、社會工作的發展與專業化(含國、內外社會工作的發展、過程與專業化)
濟貧的歷史:
1601年,英國,伊莉莎白濟貧法
強調親屬責任、將窮人分類、教區救助、政府以稅收支應
1795年,英國,史賓漢蘭法
採取居家原則、麵包量度、院外救濟
1869年,英國倫敦,慈善組織會社
整合救濟資源、調查了解、貧窮是個人的責任
1883年,英國倫敦,湯恩比館
紀念牛津畢業生湯恩比、貧民的教育與文化發展、提供居民和學生有關貧民的資訊、覺醒社會大眾有關社會與健康問題,並為社會改革與社會立法而辯護
台灣社會工作教育的發展:
1.社會工作依附於社會學時期(1945~1970)2.社會工作分組教學時期(1971~1980)3.社會工作獨立成系時期(1981~1990)4.社會工作學生量產時期(1991~2001)
慈善的特質:
1.志願的2.與宗教信仰或道德相關的3.不定時的4.短暫的、零星的5.行有餘力的6.施捨者與被施捨者有上與下、能與不能的不對等關係7.以物質滿足為主8.以道德教化作為附帶條件
社會福利的指標:
1.正式組織的活動2.社會贊助與責信3.不以營利為目的4.功能一般化5.直接關切到人的消耗性需求

二、社會工作的本質、意義和特性

社會工作的定義:
1.專業活動2.案主體系3.人與環境
社會功能的內涵:
1.與他人建立正向的關係2.滿意的生活角色扮演3.有自我價值感
社會服務的目標:
1.增強與修補個人與家庭角色扮演的功能2.提供一種新的制度設計,以協助、發展與社會化家庭變遷下的角色3.發展一種制度形式的新活動,以支持複雜城市中的個人、家庭與團體
社會工作的使命:
1.照顧2.治療3.改變社會
社會工作的目標:
1.增強人們解決問題、抗衡與發展的能量2.連結人與環境體系,以獲得資源、服務與機會3.促進環境體系有效與人性的運作來提供人們資源與服務4.發展和促進社會政策
基變社會工作
1.從根本來改變人與環境條件2.一種社會工作對立的途徑3.要去更清晰地知曉與理解生活世界,進一步發展出一套精確的、負責任的個人與政治哲學,藉此種承諾來訴諸行動,以達到根本解決問題的目的

僅供個人準備社工師考試復習,不做其他用途。

另外,本筆記未提到專業化的部份。專精社工師的來龍去脈要有所了解,閒來無事時,可以思考專科社工師如何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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