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誰要為社工說些什麼
如果真的是為案主想,真的想改進社福體系
希望大家能夠真的花一點時間和心力去了解
問題究竟出在哪?而不是究責了事
(公開資訊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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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feet (潘美辰2010演唱會) 看板 SW_Job
標題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Mon Apr 19 09:26:4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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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main.html (網頁往下拉到「哇頭條新聞」)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45457.shtml


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聯合報╱記者喻文玟、江良誠/連線報導】 2010.04.19 06:22 am


「社工單位疏失太嚴重了!這是無法彌補的錯誤!」東海大學社工系
副教授彭懷真聽聞曹姓女童遭遇,難以置信地表示,「這簡直是官僚
殺人」,高風險家庭個案訪視,社工人員應該全年無休,沒有找到當
事人,更應追查下去,不能怠惰。

彭懷真指出,本案雖經校方通報,但女童清明節後沒有返校上學,已
經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老師警覺性也很低,既然知道學童生命之危
,怎麼會連女童未到學校上課,還不繼續和警方、社工聯繫,而拖至
前天才發現母女身亡?」

他表示,曹姓女童的狀況已屬高風險家庭,符合「一一三婦幼保護專
線」廿十四小時受保護的對象;社工人員造訪沒遇到當事人,竟貼張
公告了事,警覺性太低,專業度不足。

彭懷真說,近年國際間提倡各種兒童權益,主因兒童的監護權在父母
手中,父母稍有偏差,可能就會危及脆弱的小生命;曹姓女童已經求
救,老師、社工人員「救援態度太不積極」,「疏失太嚴重!」

「跨縣市聯繫不足,也有疏失!」彭懷真分析,若從南投社工單位通
報到台中縣社會處,不是「通報之後就沒自己的事」,對社工人員來
說,對高風險個案應有的態度是「不分你我、全年無休」,南投縣社
工單位也應該追蹤台中縣處理進度。

彭懷真說,這個悲劇事件,顯示出國內對高風險家庭、個案的通報警
覺性不足,才有如此漏洞百出的疏失;沒有追蹤後續,就是虎頭蛇尾
交差式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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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潘美辰 前世情緣 金聲相聚 亞洲巡迴歌舞演唱會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請洽年代售票系統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6vsvKV8hww&feature=player_embed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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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47.246
推 howoldareu:全年無休 科 04/19 09:46
推 n1988771126:要努力追蹤下去呀... 04/19 09:47
推 Yvonne70:彭懷真的言論一向都這樣啊 看看就好 04/19 10:10
推 lazysmay:真的很機車哩,有沒有在了解實務的狀況呀~~ 04/19 10:19
→ lazysmay:最好社工的權益有大到這麼大...只會逼死社工!! 04/19 10:19
→ kilen520:他講的話聽聽就好 有本事自己來做 不要躲在象牙塔!! 04/19 10:31
→ paytan:高風險家庭目前沒有強制性,所以很難有後續。 04/19 11:13
→ paytan:我一直以為東海是很重實務的學校ㄟ,老師應該也有某種程度 04/19 11:13
→ dunghsin:那別的學校的老師就很有程度嗎? 好笑... 04/19 12:05
推 cinnabardust:別的老師出塔評鑑幾年就會比較有sense了 04/19 12:39
推 unbomb:現在不是戰學校 所以把話題轉回來吧...XD 04/19 12:55
→ dunghsin:早該如此 本來不應該針對學校的!! 因為老師而認為學生就 04/19 13:05
→ dunghsin:是怎麼樣 這太以偏概全了 會講這樣話的人 不知道有沒有 04/19 13:06
→ dunghsin:想過別人看到此推文的想法嗎?? 真是的... 哀~ 04/19 13:08
推 rodang70:這算什麼疏失,我有碰過更不聞不問的精神科社工哩 04/19 13:10
→ dunghsin:只能說社工的素質和程度仍有些許的參差不齊 04/19 13:13
推 basssean:是要社工怎麼做才行?政府單位擺爛,我們還能怎麼做 04/19 13:34
→ basssean:此篇新聞的社工也說警察單位表示無特殊原因無法破門 04/19 13:35
→ basssean:所以呢?是要社工24小時守在家門嗎?政府為何不想想自己 04/19 13:35
→ basssean:該如何解決各機關的聯繫問題?與指標協議?就連想瞭解某 04/19 13:36
→ basssean:個案,也要被拒絕說這是個案機密...GOD!也太官方了吧 04/19 13:37
→ basssean:出事了之後反而都怪到社工頭上,也難怪社工越來越少... 04/19 13:38
→ dunghsin:或許因為如此 所以身旁的同學打算要走社工的不多 04/19 13:40
推 sheepcat:社工是人不是神 04/19 13:54
→ sheepcat:社工還真容易成為箭靶~做得再多都比不上做錯一件事上新聞 04/19 13:56
→ rodang70:是人,而不是神才需要反省 04/19 14:15
推 paytan:對不起,我失言了。 04/19 14:24
推 douwei:樓上戰意好濃害我不好意思給你友情推 XDD 04/19 14:46
推 charking:全年無休....老師來當一年就好 你還說得出全年無休隨便你 04/19 14:57
→ melonlon:唉 制度 能力 意願 不能只講究後面兩個 忘了制度也有漏洞 04/19 19:22
推 hccycsh:113跟高風險是不同的 04/19 20:35
推 shianling:他這篇言論真的很讓人火大 04/19 20:37
推 licstar:實務取向的學校也是有學者派的老師.....聽聽就好 04/19 20:58
推 basssean:是阿~也沒辦法反應什麼~唉~ 04/19 20:59
→ lighthearted:這位老師說的是合理的嗎 是事實嗎 我比較關心這個 04/19 21:07
→ melonlon:全年無休要有全年無休的人力跟待遇 04/19 21:10
→ melonlon:包山包海的責任要有包山包海的權力 04/19 21:12
推 basssean:同意+1 04/19 21:13
推 rodang70:全年無休說的不是個管者,而是機制.文中說的都是"社工單位 04/19 21:34
→ cinnabardust:同意樓上說的全年無休的機制~但是現實還有很多要克服 04/19 21:38
推 funjane:很誇張的一篇言論,這個老師讓我很失望.. 04/19 23:13
→ funjane:一一三跟高風險根本就是不同的體系...出事才事後諸葛 04/19 23:14
→ yingrain:先在制度上下手吧 社會本身不重視這塊才是最大的問題 04/19 23:16
→ pimomo:好想請萬老師評評理~~畢竟他從學者走入實務~更知道為難處吧 04/20 00:09
推 chian1983:不爽不要幹社工 良心事業阿 04/20 08:57
→ yack: 不爽不要只出嘴 哪一行不是做良心的,可沒像社工作心酸的 04/20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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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weasel (瘋狂的豬)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Mon Apr 19 09:56:27 2010


好好笑喔!
先叫這些學者去督促政府把社工人力補足阿,只會馬後砲
全年無休積極追蹤勒!
就算要24小時上班,也要給24小時的薪水阿!真是笑死我了
兒童局一直在宣導要通報,阿通報之後勒?有人做嗎
學校教育體系大家又不是不知道,通報完就不管了
學生有大小事就是丟給社會處,動不動就是要社會處安置
最好把麻煩學生都轉到別的學校!
不照學校的意思做就要開什麼個研批判,最後結論就是社會處沒用
只會怪社工有屁用!人家警察、老師的薪水福利比社工好幾百倍
有的還有寒暑假勒!社工已經過的夠可憐了
還要被自己人打槍!真是好笑

※ 引述《bigfeet (潘美辰2010演唱會)》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main.html (網頁往下拉到「哇頭條新聞」)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45457.shtml
: 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 【聯合報╱記者喻文玟、江良誠/連線報導】 2010.04.19 06:22 am
: 「社工單位疏失太嚴重了!這是無法彌補的錯誤!」東海大學社工系
: 副教授彭懷真聽聞曹姓女童遭遇,難以置信地表示,「這簡直是官僚
: 殺人」,高風險家庭個案訪視,社工人員應該全年無休,沒有找到當
: 事人,更應追查下去,不能怠惰。
: 彭懷真指出,本案雖經校方通報,但女童清明節後沒有返校上學,已
: 經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老師警覺性也很低,既然知道學童生命之危
: ,怎麼會連女童未到學校上課,還不繼續和警方、社工聯繫,而拖至
: 前天才發現母女身亡?」
: 他表示,曹姓女童的狀況已屬高風險家庭,符合「一一三婦幼保護專
: 線」廿十四小時受保護的對象;社工人員造訪沒遇到當事人,竟貼張
: 公告了事,警覺性太低,專業度不足。
: 彭懷真說,近年國際間提倡各種兒童權益,主因兒童的監護權在父母
: 手中,父母稍有偏差,可能就會危及脆弱的小生命;曹姓女童已經求
: 救,老師、社工人員「救援態度太不積極」,「疏失太嚴重!」
: 「跨縣市聯繫不足,也有疏失!」彭懷真分析,若從南投社工單位通
: 報到台中縣社會處,不是「通報之後就沒自己的事」,對社工人員來
: 說,對高風險個案應有的態度是「不分你我、全年無休」,南投縣社
: 工單位也應該追蹤台中縣處理進度。
: 彭懷真說,這個悲劇事件,顯示出國內對高風險家庭、個案的通報警
: 覺性不足,才有如此漏洞百出的疏失;沒有追蹤後續,就是虎頭蛇尾
: 交差式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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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嘿~~嘿~~嘿!
人善~就是註定要被人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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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40.253
推 mila:說這樣說,不過因為這樣小朋友死了也是事實 04/19 10:44
推 paytan:我同意元po說法,教育單位都將事情與責任推給社會處 04/19 11:10
→ paytan:但是教育單位是第一線接觸孩子的單位,社工部是 04/19 11:11
→ paytan:一個孩子死了,表示有漏洞,但是學者放屁聽了還是不舒服 04/19 11:12
推 paytan:但是 新聞還是參考就好。不要太認真 04/19 11:23
推 kaiiy111:社工責任越來越大...但卻沒有得到相等的尊重... 04/19 11:29
→ digweed:學校體系也很很大問題~三天未到校,應要聯繫及通報中輟 04/19 13:01
→ digweed:系統~學校老師就要先去追孩子的狀況~而不是都給社工辦 04/19 13:02
→ rodang70:用薪水低做為疏失的理由是不聰明的 04/19 13:12
→ sheepcat:不過很多學校都覺得把個案轉給社工就沒有事了 04/19 13:57
→ sheepcat:都認為社工可以處理,曾遇過老師說 喔 你們社工比較可以 04/19 13:57
→ sheepcat:深入服務,我們要看的學生太多了。拜託,孩子每天上課的 04/19 13:58
→ sheepcat:時間比社工看到的多,不是要推卸責任,我覺得學校跟社工 04/19 13:59
→ sheepcat:都應該要彼此合作與互通訊息,而不是踢皮球 04/19 13:59
推 rodang70:計畫自殺的母親本來就不是學校的事,社工責任多於學校 04/19 14:14
→ aweasel:薪水就是最實際的報酬。不然自己來做做看 04/19 14:33
→ aweasel:社工也是人,也有家庭,懂嗎?要社工賣命也要實際來買阿 04/19 14:34
→ aweasel:都叫計畫自殺,誰知道?沒有實際行為,不行過度猜測 04/19 14:35
→ aweasel:兒保社工一樣要遵循行政法規定,去把相關法學的東西看看吧 04/19 14:36
推 rodang70:專業度跟敏感度要比志工高,才有薪資價值.社工不能跟志工 04/19 14:38
→ rodang70:一樣去敲敲門就好.跟人家比薪水少所以忽略失職,欠反省 04/19 14:39
→ rodang70:學校已經通報說家長要自殺,社工要當一回事 04/19 14:40
→ aweasel:不是有通知警察到?社工沒去訪視嗎? 04/19 14:44
→ aweasel:人家不開門也真的門辦法,你以為破門很簡單阿 04/19 14:45
→ aweasel:還是你要社工在人家家門口搭帳棚24小時等候? 04/19 14:46
→ aweasel:還是你以為保護社工一年只接一個案而已? 04/19 14:46
推 rodang70:找不到人要有敏感度,自殺傾向個案,找人第一優於貼紙條 04/19 14:47
→ aweasel:自己去當當看知道,反正怎麼說都是社工的錯就是哩 04/19 14:47
→ aweasel:找人喔?有啥好方法?你建議一下阿!組織搜索隊呢? 04/19 14:49
→ rodang70:你的督導教你搭帳棚嗎?這是專業? 04/19 14:50
→ aweasel:還是可以指揮轄區派出所密集訪查? 04/19 14:50
→ aweasel:那你建議阿!不要只會說社工怎樣專業怎樣敏感!具體一點阿 04/19 14:51
→ rodang70:去跟您督導好好討論,這裡面有多少專業環節可以進步 04/19 14:51
→ aweasel:哈~是喔呴!嘖嘖~~是是是! 04/19 14:53
推 rodang70:嗯...加油 04/19 14:53
→ aweasel:你也加油!歡迎你有朝加入 04/19 14:54
→ TonyQ:其實要這麼說,督導應該要先檢討為什麼沒讓社工先有概念。 04/19 14:55
→ aweasel:有做過,再來慢慢討論吧 04/19 14:55
→ rodang70:我早就從社工屆退休了:) 04/19 14:55
→ aweasel:那好好休息吧 這行太險惡了 04/19 14:56
推 rodang70:這行更需要的是反省 04/19 14:58
→ TonyQ:需要的到底是反省還是培力還很有得說... 04/19 15:02
→ basssean:噗~學校輔導室應該是第一要先有所反應的地方, 04/19 15:04
→ basssean:別一有問題就馬上歸到社工身上,學校該負的責任才是最大 04/19 15:04
→ basssean:學生進入小學之後,第一歸屬地方該是輔導室,那為何 04/19 15:05
推 rodang70:學校輔導室難以輔導自殺學童家長 04/19 15:05
→ basssean:輔導室並無第一時間判斷,而先全部歸到社工?別笑死人了 04/19 15:06
推 rodang70:學校輔導室難以輔導自殺家長,協助大人是社工責任非學校 04/19 15:09
→ basssean:要不是政府與各單位之聯繫與處遇指標有問題,程序一再重 04/19 15:10
→ basssean:重複,就算社工積極,政府和法規不答應~又能如何? 04/19 15:11
推 rodang70:學校第一時間有留置學生,但家長橫行帶走所以緊急通報社工 04/19 15:12
→ TonyQ:樓上論述的資料論點從哪來的 @_@ 04/19 15:13
→ kilen520:哪有這樣切割的? 那社工只針對家長,小孩有問題給學校嗎? 04/19 15:15
推 rodang70:http://ppt.cc/G6T8 04/19 15:16
→ kilen520:難以輔導家長?還是不願意輔導? 請自己先釐清吧! 04/19 15:16
→ rodang70:捨工針對整個"家庭",來彌補學校只針對學童的不足 04/19 15:17
→ rodang70:社工針對整個"家庭",來彌補學校只針對學童的不足 04/19 15:18
→ kilen520:我們學校就很積極輔導家長與親職教育,是做不做的問題, 04/19 15:19
→ TonyQ:這個問題看來看去,還是在於通報機制的不足。 04/19 15:19
→ kilen520:哪能說是誰的責任或是難以輔導! 04/19 15:19
→ TonyQ:另外就是假日為什麼沒有社工值勤的背後理由,這其實都是制度 04/19 15:20
→ aweasel:只想說,不要什麼都怪社工,如果接案社工已經盡力了呢? 04/19 15:20
推 rodang70:大人的輔導不在學校,學校也無權安置,這是社工的業務 04/19 15:21
→ TonyQ:面的。社工能否強行進門跟如何確保個案行蹤,這些都是制度的 04/19 15:21
→ TonyQ:矛盾。要不要說說如果是你,哪些地方是可以再加強的,這樣對 04/19 15:21
→ TonyQ:問題的幫助可以更大。 04/19 15:22
→ rodang70:接案社工確實盡力,但也該反省如何更進步,非只開罵其他 04/19 15:22
→ aweasel:何況要反省得,不見得只有社工這一環節而已 04/19 15:22
→ aweasel:強制安置有強制安置的要件,這案的狀況,有的法院會駁回 04/19 15:23
→ rodang70:希望大家一同來反省,而非先抱怨 04/19 15:24
→ rodang70:先反省社工吧,我們以身作則 04/19 15:24
→ kilen520:請先弄清楚只要跟學童有關,都屬學校業務好嗎! 04/19 15:25
→ kilen520:另,高風險社工也無權安置,警察亦不能任意破門好嗎! 04/19 15:26
→ kilen520:我覺得整個問題在制度不在任何個人 歸咎個人無意義 04/19 15:27
推 rodang70:反省是不是別(學校)業務前,可否先討論自己社工如何進步? 04/19 15:27
→ digweed:同意K大說法~不然每次都是小社工被咎責,上面大頭只會說 04/19 15:28
→ digweed:相關機制在研擬在改善~結果勒~高風險家庭通報也推了幾年 04/19 15:29
→ digweed:橫向連結確實沒有做好! 04/19 15:29
→ kilen520:個人能怎麼進步?制度無法配合,社工只是一次次代罪羔羊 04/19 15:31
推 basssean:K大+1~如果學生的問題不是學校所管,那要學校輔導室做啥 04/19 15:33
→ basssean:也不是一昧只叫社工反省,政府勒?其他機關勒?別說那麼 04/19 15:33
→ basssean:好聽,今天要不是從高層牽連下來,事情也不會如此大條 04/19 15:34
→ basssean:但過段時間,此新聞又被遺忘,政府改善又不了了之, 04/19 15:34
→ basssean:可憐的又是誰?還是社工,已經有多少次這樣的問題被掩蓋 04/19 15:35
推 rodang70:我們很會"反省"別人與制度,但老是忽略反省自己 04/19 15:35
→ TonyQ: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45463.shtml 04/19 15:36
推 hdaniel:K大+1..本來就各有職掌,重要的是如何把部門間連節做好 04/19 15:36
→ TonyQ:不要叫人打沒有武器的仗,要反省就講重點。 04/19 15:37
→ TonyQ:到底要反省什麼,要作什麼,是有論點的就寫一篇來討論。 04/19 15:37
→ hdaniel:說真的,講著講著...我開始懷疑r大其實是教育體系退休的 04/19 15:37
→ TonyQ:如果能夠改善的,沒有人會不想去作。(這都是背著人命的) 04/19 15:37
→ digweed:試問有多少類似的案件發生~每次都說要改善體制但都看不見 04/19 15:38
→ digweed:就算社工自身反省~體制未改善如何去強化服務體制呢? 04/19 15:39
→ basssean:有點懷疑r大是從公部門所出來的 04/19 15:39
推 rodang70:先反省自己再反省體制跟學校吧 04/19 15:40
推 hdaniel:是的...社工怎樣也還是依循著大環境的體制在做事.. 04/19 15:40
→ hdaniel:大家來推一下,看是不是可以請r大發表一篇社工如何反省 04/19 15:41
→ TonyQ:所以到底要反省什麼? 你覺得哪些地方沒有反省?挑明著說啊 04/19 15:41
→ hdaniel:不然一直同一句跳針也沒什麼意思不是? 04/19 15:41
推 rodang70:反省社工在這個案可以如何再進步?大家集思廣益 04/19 15:42
→ TonyQ:如果我說有必要請你反省一下你發表意見的方式,理由你找你主 04/19 15:42
→ TonyQ:管自己討論,這樣對事情有任何幫助? 04/19 15:42
→ basssean:R大的回文一整個很官方= =唉~ 04/19 15:42
→ digweed:反省了努力去做~但是卻淹沒再無法改善的行政體制裡,社工 04/19 15:42
→ digweed:要如何做呢?才不會被說沒善進社工職責? 04/19 15:43
→ hdaniel:該不會其實是某老師來的吧??= = 04/19 15:43
→ TonyQ:集思廣益的前提是有人提供意見,你既然有不滿有質疑那就表示 04/19 15:44
→ TonyQ:你有見解,那挑明著說不是很好 = = 這裡都社工界的人 自己 04/19 15:44
→ TonyQ:的缺點沒道理忽視不看,問題是看不到問題是要從哪改善起 04/19 15:45
→ TonyQ:我相信,如果社工早知道她在裡面自殺,拼著被告也會破門吧。 04/19 15:49
推 rodang70:我的見解,絕對不如集思廣益.T大也不妨提供意見. 04/19 15:50
→ rodang70:但,先讓我們從不抱怨他人或制度當開始 04/19 15:50
→ TonyQ:我的見解也絕對不如集思廣益,所以不妨您先提供意見。 04/19 15:52
→ TonyQ:我對於您所謂不抱怨他人或制度的意見非常的推崇,如果有的話 04/19 15:52
→ TonyQ:我想到見解了,請社工下班時間就當義工,守在每個個案家裡, 04/19 15:53
→ TonyQ:既兼顧神聖使命,又能兼顧個案利益。這樣或許會改善一些。 04/19 15:53
→ basssean:既然r大有如此的論點,為何不先提出讓我們參考, 04/19 15:53
→ TonyQ:不過好像對社工的工作權益有些侵害就是了。 04/19 15:54
→ hdaniel:就一直跳針...沒別的嗎??y 04/19 15:54
→ basssean:而要一再的推託?我正因為想瞭解,卻無可參考之言論 04/19 15:54
→ kilen520:不是不能反省個人,而是先後順序的問題,雇員受體制規範 04/19 15:55
→ kilen520:制度沒改變前,個人何從改變?況且,既知問題出於根本, 04/19 15:55
→ kilen520:治標不治本非解決問題之道! 04/19 15:55
推 howoldareu:我覺得制度給予社工好保障的話 那我就不抱怨 顆顆 04/19 15:58
→ basssean:?沒下文了? 04/19 16:01
推 rodang70:剛剛接電話去:)嗯嗯,或許我應該先反省:在這裡提出, 04/19 16:23
→ rodang70:社工自省的議題是錯誤的. 謝謝大家指教:) 04/19 16:23
推 dunghsin:大家都需要檢討與反省 而不是在那裡批評別人說了什麼 04/19 20:08
→ dunghsin:這樣只會讓人覺得我們不肯面對已經發生的錯誤 04/19 20:08
推 mounter:basssean大,公部門社工也不賴啦 XD 我們是無辜的~ 04/19 20:34
→ mounter:我們也是很積極很努力的希望做到最好~別打翻一艘船阿 XD 04/19 20:35
→ basssean:XDD沒啦~只是所碰到的某些是只會嘴砲的~或是純學術派的 04/19 20:46
→ basssean:我也相信某些公部門的真的對附屬社工很好~ 04/1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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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14mp5 (居隱)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Mon Apr 19 11:47:52 2010

: ※ 引述《bigfeet (潘美辰2010演唱會)》之銘言:
: : http://udn.com/NEWS/main.html (網頁往下拉到「哇頭條新聞」)
: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45457.shtml
: : 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 : 【聯合報╱記者喻文玟、江良誠/連線報導】 2010.04.19 06:22 am
: : 「社工單位疏失太嚴重了!這是無法彌補的錯誤!」東海大學社工系
: : 副教授彭懷真聽聞曹姓女童遭遇,難以置信地表示,「這簡直是官僚
: : 殺人」,高風險家庭個案訪視,社工人員應該全年無休,沒有找到當
: : 事人,更應追查下去,不能怠惰。
: : 彭懷真指出,本案雖經校方通報,但女童清明節後沒有返校上學,已
: : 經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老師警覺性也很低,既然知道學童生命之危
: : ,怎麼會連女童未到學校上課,還不繼續和警方、社工聯繫,而拖至
: : 前天才發現母女身亡?」
: : 他表示,曹姓女童的狀況已屬高風險家庭,符合「一一三婦幼保護專
: : 線」廿十四小時受保護的對象;社工人員造訪沒遇到當事人,竟貼張
: : 公告了事,警覺性太低,專業度不足。
: : 彭懷真說,近年國際間提倡各種兒童權益,主因兒童的監護權在父母
: : 手中,父母稍有偏差,可能就會危及脆弱的小生命;曹姓女童已經求
: : 救,老師、社工人員「救援態度太不積極」,「疏失太嚴重!」
: : 「跨縣市聯繫不足,也有疏失!」彭懷真分析,若從南投社工單位通
: : 報到台中縣社會處,不是「通報之後就沒自己的事」,對社工人員來
: : 說,對高風險個案應有的態度是「不分你我、全年無休」,南投縣社
: : 工單位也應該追蹤台中縣處理進度。
: : 彭懷真說,這個悲劇事件,顯示出國內對高風險家庭、個案的通報警
: : 覺性不足,才有如此漏洞百出的疏失;沒有追蹤後續,就是虎頭蛇尾
: : 交差式的通報。

眉批:
...前幾天看到相關新聞,打算轉貼的說
看來這事情有點大條...因為事關人命,可能要從兩部分來討論
1.家訪真的很重要!
真的,家訪除能觀察個案情形,也能了解個案和家庭成員互動、案家環境及鄰里互動
小弟我執行的方案不限地區,然人和機構在北部,加上機構經費有限
到中南部家訪有難度,除小弟我順便順便下港走透透,通常是以電訪代替
和轉介給當地機構協助

但有些領域案件則是家長不希望事件曝光,會用各種方式阻止社工訪視個案
不知各位前輩有何應對方法,能順利協助個案?期待分享~~

2.說到社工人力嘛...
有人說:社工薪水穩定
我說:社工收入比作家好很多,但穩定性看情況

這案件可能要分幾個部份處理:
a.在入學、入行時,提醒只想賺穩定收入者,請離開
讓真正有志擔任社工的人大展身手
也可參考此文章:
http://f14mp5.spaces.live.com/blog/cns!FB0FA913D381D51!963.entry
《給進入社福社工科系就讀的學弟妹忠告》

b.身心消耗、專業麻痺?
難怪《社工員的故事》這本書中,不少美國社工建議擔任社工職務時
盡量將工作與其他生活分開,工作幾年就離職休息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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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14mp5.spaces.live.com
居隱的文藝創作總站
歡迎常來看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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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48.123
※ 編輯: f14mp5 來自: 220.135.48.123 (04/19 11:55)
→ lighthearted:2.a不同意耶 想法可能影響事實(社會是有反身性的) 04/19 12:11
→ lighthearted:也不認為不穩定該是常態.. 04/19 12:12
→ f14mp5:嗯,因為小弟我是以目前狀態觀察,發現不少都是約聘僱 04/19 12:41
→ f14mp5:或短期方案,而提到穩定性有限 04/19 12:41
推 son2522:這好像有點偏激ㄝ! 04/19 13:38
→ f14mp5:不知s大指哪部份‧_‧? 04/19 16:15
→ son2522:《給進入社福社工科系就讀的學弟妹忠告》 04/19 20:57
→ f14mp5:原來如此~~這是小弟我以前製作的作品,不知S大有何建議呢? 04/2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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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ghthearted (政閎)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Mon Apr 19 19:16:22 2010

這篇純粹是貼新聞
一如往常,新聞報導的未必是事實
請大家審慎觀之,共有26篇

順便提出一些問題
1.怎麼沒有進入心衛的自殺通報系統?那個系統會比較積極嗎?
這我不清楚要請教一下
2.社工有沒有公權力破門而入以及可以和單位請求支援(資料提供、人力協助)?
我猜是沒有。社政、警政、民間機構、村里長、鄰居?
3.警察有沒有公權力破門而入?
我不知道,不過報導中的理由實在太讓人無法接受了
4.老師有沒有公權力可以留下小孩?
我猜也沒有。
5.放假的空窗期怎麼處理?
全年無休、24小時待命、輪休(不減薪)、專業志工
可是在這事件中全年無休也沒辦法救到,不是因為沒上班的關係,
是接觸不到個案或是不知道個案在哪,我覺得失焦了啦
不過這或許是可討論的
6.如果你是老師、警察、社工會怎麼處理?又受到什麼限制?
通報衛生局的自殺防治中心,雖然不知道效用如何。
沒有通天眼、不會讀心術、不會瞬間移動、破門怕被告被懲處
電話確認狀況有限、不是工作時間、可能找不到人幫忙、
可能有其他一樣緊急的個案要處理、
可能沒有時間、精力、權限、責任去確認轉介出去的狀況、
無法要求其他單位的人協助處理或怎麼處理
7.要有怎樣的證據證明要自殺才能安置嗎?
這我不清楚,我以為有懷疑就可以安置了

我大略看到報導有差異的幾個地方:
質疑破門的敘述不相同 權限?沒有異狀?
社工到底是打電話還是有去家訪?
如果報導屬實的話,教師、家暴官的應對其實也不恰當

--
江宜樺:社工警察不積極

【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2010.04.19 02:39 pm

南投縣曹姓女童遭母親強制帶回自殺在前晚被發現,再度引發各界對相關社政與警政通報
系統失靈的質疑。內政部長江宜樺上午痛心之餘,坦承基層社工與警察人員缺乏警覺性,
同時態度不夠積極,他已責成兒童局在本周內就兒虐、家暴等通報系統召開跨縣市的檢討
會議,進行全面通盤的檢討。

至於相關失職人員懲處,江宜樺說,須等檢討報告出爐後,屬於內政部權責管理部分,一
定會依法處理。屬於縣市政府權責部分,也希望地方政府負起應負的責任。
就讀小六的曹姓女童,本月1日曾向學校透露,母親準備清明節燒炭自殺,次日中午母親
到校強行把她帶走,在燒炭身亡多日後在前晚才被發現。事發後,社工、員警處理這起個
案不夠積極,受到抨擊。

江宜樺上午在立院內政委員會答詢時表示,該個案確實曝露現有通報體系,對已知高風險
家庭防治毫無作為的弊病。他強調,涉及緊急人身安全事件,沒有上下班或平假日的分別
,承諾內政部會加強社政、民政與警政的橫向聯繫,同時與教育部進行平面協調,共同攜
手合作防治高風險家庭悲劇重演。

立委黃昭順指出,曹姓女童事件絕非個案,現在平均每個禮拜,都有好幾件類似案件發生
,對於相關社工與警政單位,有機會救人,卻沒有救,讓悲劇發生,感到遺憾與汗顏。
立委吳育昇指出,根據內政部公布98年度社會福利績效考核評,在「社會工作」項目,沒
有一個縣市獲得甲等,有三個縣市是乙等,其餘縣市皆為丙等,甚至有兩個縣市的評比分
數在59分以下,顯示社工績效明顯不彰。

江宜樺表示,現有社工體系在人力與素質上,確實不足。公布各縣市在社會福利績效上的
評比,就是希望地方政府能與中央一起擔負責任,增加社福預算編列,加強弱勢照顧,減
少社會悲劇一再發生。他表示,內政部在明年相關社福人事預算上,已編列各縣市至少新
增1至2名的社工人事費用,縮短社工與縣市人口數的比例落差。
【2010/04/1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46359.shtml

==
未能及時救曹姓母女 江宜樺:強化通報體系 【15:08】

〔本報訊〕曹姓婦人攜女自殺案,女兒生前雖曾向同學透露媽媽有輕生訊息,在校方、社
工與警方介入下,仍未能阻止母女燒炭自殺。內政部長江宜樺今表示對此感到痛心和遺憾
,並指此事暴露目前自殺防治通報體系有漏洞,不夠嚴謹,已指示兒童局本週開會檢討,
希望建立一套不同以往的通報體系。

 小六的曹姓女童在本月初曾在學校透露「媽媽買木炭回家,很害怕」,校方試圖留置女
童,仍於清明節假期前夕被母親強行帶走。學校雖通報社政單位,但因這對母女設籍在台
中市,住在台中縣,社工未及時找到母女兩人,十七日被警方發現母女於住處燒炭身亡多
日,釀成悲劇。

 台中市長胡志強今天坦承應該檢討,要求更積極搶救性命。江宜樺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
表示,事暴露自殺防治通報體系有漏洞,雖然警方會同社工曾試圖前往曹姓婦人家中查訪
,但社工與警方未能在第一時間發現異狀,必須檢討。

 江宜樺說,他已要求內政部兒童局在本週召開會議,就家暴、兒虐、自殺防治等通報系
統進行通盤檢討。江宜樺說,這個案例涉及到台中縣及南投縣兩個縣市,跨縣市間的社會
局、處連繫協調是否有問題?兒童局本週馬上就要召開會議,把整個通報體系,包括社工
人員、學校老師、警察、鄰里鄉長等加以整合,希望能藉由這令人痛心的教訓,建立起不
同以往的通報體系。

 此外,江宜樺也表示,有關責任的追究,內政部會先初步了解地方社工人員或通報體系
是否出現問題,相關案件若涉及警方疏失,警政署也會追究相關責任,社工員則由縣市首
長處理。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55299&type=%E7%A4%BE\
%E6%9C%83

==
留不住人 校方遺憾母攜女自殺
20100419 15:31:41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9日電)「沒辦法,只能讓媽媽將孩子帶回家」。曹姓婦人攜
國小六年級女兒燒炭自殺雙亡,4月2日曾試圖不讓母親將孩子帶回家的陳姓學務主任,對
於未能阻止悲劇發生,深感遺憾與不捨。

曹姓女童就讀的南投縣埔里鎮私立小學,今天對於這起母女自殺事件相當低調,不願意讓
媒體進入校園採訪,僅由陳姓主任出面受訪。

校方到中午為止,也尚未公開告知學生這起悲劇。陳主任說,學校會選擇適當時機告訴學
生這起不幸事件,也會做好學生的心理輔導及生命教育。

陳主任表示,學校採住宿制,有95%的學生住校,週五下午學生放學回家,週日再由校車
接回校住宿。

她指出,校方4月1日晚上從曹姓女童的同學中,輾轉得知女童的媽媽有自殺念頭。2日上
午廖姓導師即找女童進行了解及輔導,並於中午通報南投縣社會處。

陳主任說,2日下午2時,女童的媽媽到校要接女童回家,校方曾試圖不讓母親將孩子帶走
,並再通報社會處協助處理。

陳主任表示,女童媽媽對校方不讓孩子回家,起初非常生氣。她特別請媽媽到辦公室喝咖
啡晤談,並直接表示孩子曾轉述媽媽有輕生念頭,才不讓孩子隨媽媽回家。

女童的媽媽聞言忽然大笑,表示那是「開玩笑的話」,她是為了鼓勵孩子能考上某某女中
,為刺激孩子才編出要自殺的「謊話」。女童媽媽還說,以前也曾用這種方式激勵孩子,
孩子也都會聽話。

陳主任說,當天晤談過程近2小時,女童媽媽從原本很生氣到表情非常和睦,直到完全看
不出生氣,但校方還是不讓媽媽帶走孩子,最後因女童願意跟媽媽回家,加上沒有證據能
證明媽媽會帶女童尋短,「校方沒辦法,只能讓媽媽將孩子帶回家」。

陳主任表示,媽媽帶走女童後,除由南投縣社會處通報曹姓母女的居住地台中縣政府介入
處理,她也持續打電話關心,但後來無法聯繫上。

「我沒辦法相信孩子就這樣走了」、「想到兩個禮拜前還跟她開開心心講話,現在竟已經
天人永隔」,陳主任說,她與班導師得知曹姓母女自殺身亡消息,非常錯愕難過,心情衝
擊很大,遺憾沒能阻止悲劇的發生。990419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4190134&pType0=aSOC&pT\
ypeSel=0

==
攜女自殺案 中縣:強化通報機制 【14:55】

〔中央社〕曹姓女子攜女燒炭自殺,台中縣政府今天說明處理經過,表示相關單位盡力聯
絡,仍無法阻止悲劇發生,相當遺憾;對未來有自殺風險的案件,心理衛生中心將納入做
專業研判。

縣府社會處說明該案處理經過表示,4月2日接獲南投縣社會處張姓社工傳真通報表,並來
電陳述該案母女居住地不確定是台中市或台中縣,雙方討論處理程序。

南投縣張姓社工表示,已請南投縣家暴官協尋,家暴官聯絡表示曹女情緒極不穩定,不願
透露行蹤,揚言只要把案父找出來,就可解決問題。

中縣家暴中心請南投縣張姓社工持續確認曹女行蹤,後接獲張姓社工來電已與對方聯繫上
,曹女表示目前攜女要前往新竹參加法會,在電話中透露目前情緒已平復,並無輕生念頭
。4月2日下午4 時許,確認曹女表達情緒已較平復,評估已無緊急狀況。

社會處指出,在4月6日、7 日、13日,社工還多次電話聯絡曹女與被曹女指為女兒生父的
蘇姓男子,但一直找不到人,社會處並協同太平警分局家暴官到曹女太平市租住處敲門,
也沒有回應。

社工員4 月13日又去電蘇姓男子位於台中市的工作地,店內員工表示蘇男多日未上班,社
工告知孩子有危險,但員工表示不方便提供其他連絡方式,社工請求留言,請蘇男與社工
聯絡。

社會處表示,4 月16日,社工再次打給蘇男店內員工,請蘇男務必與社工聯絡,並與台中
縣心理衛生中心社工聯繫;社工已盡力聯絡,還是找不到媽媽,沒想到發生憾事。

對於社工在通報、訪查、聯絡上是否有疏失責任,社會處長王秀燕表示,還需要深入了解
,畢竟誰也沒有故意要讓這件事發生。

王秀燕說,整起事件顯示出通報資料的不完整、社工的經驗與判斷不足及連絡機制等問題
,縣府會檢討改進。

為避免憾事再度發生,社會處檢討認為,每個通報單位必須提供更詳細的資訊給接案單位
,以利更準確的研判。

社會處指出,縣府也會加強社工對危機事件的處理技巧與敏感度,加強及落實社工專業訓
練及網絡單位緊密聯繫機制,建立跨網絡風險判斷評估的訓練及實施,建立標準操作流程


社會處認為,保護性案件並非單一社工、單位所能完成,需要相關網絡單位合作,掌握更
多訊息,未來在尋人部分,均需納入鄰里長的合作機制。

社會處指出,未來對有自殺風險的案件,心理衛生中心將納入做專業研判;通報保護個案
日後必須做雙重確認,只要發現一點點嫌疑,寧可多做、不要少做,並隨時抽查案件檢視
是否落實。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55295&type=%E5%9C%B0\
%E6%96%B9

==
2年前類似案例…強制安置 救了孩子

【聯合晚報╱記者洪敬浤 /台中市報導】
2010.04.19 02:39 pm

南投縣曹姓國小女童擔心母親燒炭自殺,向學校老師求援,最後仍被強行帶走,母攜女燒
炭死亡。由於曹姓女童設籍台中市,但與母親住在台中縣太平市,卻在南投縣讀小學,台
中市社會處所有社工今天上午召開檢討會,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說,兩前年台中市有類似
案例,社工強制安置女童,最後母親燒炭自殺,但保住了孩子的生命,曹姓女童案例跨越
南投、台中縣市,但「高風險家庭沒有強制安置就是疏失」。

台中市長胡志強說,這起母攜女燒炭事件令人痛心,當初社工、警察去訪視,依法不能破
門而入,如果有自殺傾向,還是要積極處理,如果有破門引發爭議,他願意負責,畢竟人
命關天。
【2010/04/1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46351.shtml

==
第一時間強制安置 中市府曾成功救回孩子

2010-04-19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寇世菁】

曹姓女童向學校求助,依舊被媽媽帶回家,燒炭自殺,女童枉死,讓人心疼。台中市
政府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說,避免攜子自殺案例發生,挖掘高風險家庭,是防範的必要作
為,兩年前,也有學童在校透露,母親要帶他自殺,校方警覺性高,立即通報,公權力介
入,強制安置孩童,多次輔導,媽媽還是自殺,但起碼救回孩子。

南投縣私立小學六年級曹姓女童,向學校透露,媽媽買木炭,寫遺書,還說四月四號
要帶她燒炭自殺,她很害怕。悲哀的是,女童向外求援無效,校方眼睜睜看著女童哭著被
媽媽強行帶回家,雖然縣府接獲消息,也同步通報戶籍地的台中市和居住地的台中縣,兩
縣市社工電話查訪和家訪都無所獲,悲劇依舊發生,誰該負責。

台中市政府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說,跨縣市通報轉介的機制,確實有該檢討的地方,
這起案例來說,曹姓女童是母親和已婚男子所生,母親不滿女兒無法獲得生父認領,萌生
死意。

利坤明強調,戶籍地,居住地,就讀學校,分屬三縣市,通報轉介有時間落差,尤其
台中縣社工員家訪時,敲門不應,受限法令,不能破門而入,也造成來不及救援的遺憾。

利坤明指出,避免攜子自殺,挖掘高風險家庭,積極介入輔導,是防範悲劇的必要作
為。兩年前,台中市有類似成功救援的案例。

一名小四男童在校透露,媽媽要帶他自殺,校方警覺性高,認為有立即性危險,及時
通報,公權力介入,強制安置孩童到育幼院,多次輔導,母親還是選擇自殺,但起碼救回
孩子。利坤明感慨,社工系統真的要更積極些。

另外,利坤明指出,還有一個孩童在校透露,討債集團要把他跟爸爸押走,要殺死他
們,雖然童言童語,校方沒有忽略,通報社會處,及時安置,也成功救援。

曹姓女童的悲劇,社會震驚,市府社會處召開檢討會,也重新檢視列管的兩百七十四
戶高風險家庭,避免憾事重演。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5x112010041900813,00.html

==
救不了曹姓女童 中市:遺憾未強制安置

20100419 13:26:47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19日電)在南投縣就讀的曹姓女童與母親燒炭自殺,生前曾向
校方求救,台中市社會處今天表示,如果事前能夠對女童強制安置就不會發生憾事,對社
工員是很大的警惕。

曹姓女童於月初向校方透露母親準備燒炭自殺,次日中午母親到校帶走女童,校方緊急通
報南投縣社會處,但女童在員警、社工趕到前,已被母親帶走。由於女童與母親住居在台
中縣太平市,設籍在台中市,女童是母親與已婚男子所生,疑因不滿女童未獲生父認領,
而有自殺念頭,日前與女童燒炭自殺身亡。

市府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指出,台中縣市社會處是於6日傍晚同步接獲南投縣社會處通報
,中市社工員於同日下午5時多打電話給女童母親,電話有通但沒人接,最後打給女童生
父,父親有接電話並向社工員指稱「母女已回到台中縣」,由於南投縣也有通報台中縣社
會處,只是當時沒有再與台中縣互相確認結果。

利坤明表示,對於台中縣社工員到女童位於太平市的住處查訪,未能破門而入提早發現,
未來將向內政部兒童局反映,讓社工員今後做事更有彈性,才不會再發生憾事。

利坤明認為,女童提前向校方透露母親有自殺念頭,如果是在台中市,一定會先予以強行
安置,2年前中市就有發生母親想帶小孩自殺的類似案件,社工員強制將小孩帶回安置,
而這名母親雖經多次輔導,最後仍自殺,但起碼救回小孩,曹姓女童的事件確實對社工員
而言是很大的警惕,令人非常痛心及遺憾。

在發生救不了曹姓女童事件後,台中市社會處今天召集39名社工員開會檢討,利坤明指出
,台中市1名社工員平均需輔導的個案100人以上,1週能打1通電話給個案就很不容易了,
社工不是萬能,要完全歸咎於社工員,真的太沉重。990419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4190093&pType0=aALL&pT\
ypeSel=0

==
母攜燒炭 女童向學校求救無援 主任試圖留置 仍被母強行帶走 社工3度登門 來不及救

2010/04/19 沈寶璋 報導
官僚殺人嗎?這一名國小六年級女童,這個月初曾經向學校求救說,「媽媽寫了遺書,還
買木炭回家,他很害怕」,學校的學務主任試圖把她留在學校,最後還是被媽媽強行帶走
,校方緊急通報南投縣政府社會處,社工三度登門,因為沒有人應門,只留了張來訪字條
在門口後就離開,也讓母子在死亡多日後才被發現

這裡,是曹姓女童被媽媽強行帶往燒炭自殺前最後留下身影的地方,翻開曹姓女童的作業
本,每一頁都是一百分,一個個大大的的打勾符號卻換不回曹姓女童快樂的微笑 品學兼
優的她是老師口中的好寶寶,但是誰也沒想到,女童工整乾淨的字跡最後竟然會用來寫下
對老師,朋友,以及心儀男孩兒訣別信 這一起社會悲劇,讓人心寒更是心疼.到底,是學
校警覺心不夠,還是社會局通報過程有漏洞,讓我們來了解四月一日曹姓女童向學校求援
但是校方隔天還是讓媽媽強行將女童帶走,學校輕易相信母親 只是開開玩笑的說法而未
及時通報社會局找回女童,這是第一道疏失 3.4.5號清明連續假期,學校和社工單位都放
假,因此沒有人前去關心曹姓女童的情形,再次錯失了搶救時機到了五號晚上小妹妹還沒
有回學校但是校方並未立即通知社會局和警方,小妹妹的情況依然沒有人關心 6.7.9.連
續假期結束之後. 警方和社工前往女童家關心,沒有人應門留了張來訪字條在門口後便離
去 南投和台中縣社會局都表示已經盡力,無法及時救出女童相當遺憾沒有強行進入,沒
有深入了解.學校和社工單位的疏失,就這樣犧牲了一條寶貴的小生命

http://www.ttv.com.tw/news/view/?i=09904194344303I

==
女童求援無助死 胡志強:不夠積極

2010-04-19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寇世菁】

在南投縣就讀私立小學的曹姓女童,月初透露媽媽要帶她燒炭自殺,很害怕,校方雖
有警覺,但清明連假,小女孩還是被媽媽強行帶走燒炭自殺,各界譁然。由於母女設籍台
中市,住在台中縣,孩子在南投上學,外間批評社工官僚殺人。胡志強坦承該檢討,要求
更積極,搶救性命。

家住台中縣太平市的曹姓女童和母親,日前被發現燒炭自殺,陳屍家中多日,現場留
有多封遺書,意外發現就讀南投縣私立小學的女童,一號就向學校求援,表示媽媽買木炭
寫遺書,四月四號要帶她燒炭自殺,她很害怕。

校方雖有警覺,清明連假前,媽媽到校帶人,校方阻擋無效,女童哭著被帶走,一走
就是兩條命。由於母女設籍台中市,住在台中縣,孩子在南投私立小學住校,校方通報縣
府,台中縣市同步在六號連假結束後,接獲通報,依舊無法及時制止悲劇發生。

社工系教授彭懷真批評,社工官僚殺人,引起台中市長胡志強關切,週一在主管會報
中表示,的確該檢討,雖然台中市在此案上幾乎沒有著力點,警察社工不可能去台中縣,
但女童已經求救,就不能用常規辦理。指示社工要更積極,搶救人命。

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說,四月六號接獲南投縣通報,傍晚致電母親,沒人接聽,致電
生父,對方說母女已經回台中縣。因為台中縣也同步收到通報,縣市查證的動作,沒有彼
此交互確認。

對於無法破門而入導致母女喪命的遺憾,利坤明說,會向內政部兒童局反應,救人性
命,要讓社工員做事更有彈性。這起悲劇,社會局相當沮喪痛心,週一特別召集三十九名
社工員開會檢討,避免憾事重演。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30503x132010041900786,00.html

==
母女燒炭亡 大家都說「早知道」、「差點」

(2010/04/19 13:03)
差點留住女童!學務主任陳雯英遺憾不捨。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被媽媽帶著燒炭尋短的小六女童,其實早在4月1日就向同學露透媽媽要帶她燒炭輕生,隔
天媽媽到學校堅持要帶走女兒,老師安撫媽媽情緒,同時通報南投縣政府轉通知台中縣市
社會處,但碰上清明節連續三天假期,社工直到6日才會同警方訪查,卻沒有破門,錯失
黃金救援時機。老師得知消息傷心地說,她差點就有機會把女童留下來。

曹姓女童燒炭身亡,消息傳回學校,師生都很難過,女童留下3張卡片,其中一張給老師
,她說「謝謝老師,雖然我走了但還是很謝謝妳…」,老師看到卡片心痛不已,因為女童
早就透露媽媽輕生的念頭。該校學務主任陳雯英表示,「說她(媽媽)有輕生的念頭,應該
是她早就知道,她都一直不敢講。」

女童心思細膩,在校成績優異,除了劉卡片給老師,還有一張卡片寫著「超級喜歡你的…
」,似乎透露在學校有欣賞的男同學;最後一張是給班上女同學,她說「你們看到這張時
我已經走了,雖然還有很多話沒說,跟你們對不起…。」

老師得知女童母親有輕生念頭,極力留她在學校過清明節假期,沒想到媽媽怒氣沖沖跑到
學校來,堅持帶走女兒。學務主任陳雯英表示,「她覺得她都不會(輕生),她還跟我保證
說她一定會讓孩子回來學校。」

曹姓女童是在2日下午被媽媽帶走,校方立刻通報南投縣政府社會處,卻因為碰上清明節
連續三天假期,5日收假女童未返校,台中縣社會處社工和警察直到6日才上門訪查,17日
鄰居發現多日不見母女報警,但母女已經死亡超過10天,但社工三度訪查都沒有破門,只
有留字條,錯失黃金救援時機。

南投縣政府社會處處長熊俊平說,「她裝的很輕鬆說『沒有啦!我只是利用這個清明假期
帶她掃掃墓、去參加道場活動。』」陳雯英也說,「因為我已經跟家長耗到…她就是堅持
要把孩子帶走,但是我卻不能留住她,我很遺憾。」

女童留給父親的遺書說,「爸,我要的真的不多,只要你真心對我就好…」,但母親剝奪
她的生命,社工也沒能阻止這場悲劇,老師說,家暴官如果早點到校,她就有機會把女童
留下來。明知道是高風險家庭,相關單位如果能更積極一點,兩條人命或許就不會白白犧
牲。(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魏宏卿)

http://www.nownews.com/2010/04/19/91-25935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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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9
社工3度登門 來不及救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台中縣曹姓母女燒炭自殺身亡,消息傳回女童就讀的南投縣埔
里鎮某私立小學,師長均感痛心。校方說,4月2日力阻母親把孩子帶走,雙方僵持一個多
小時未果,也通報南投縣府社會處,但一直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繫,不料昨天竟接獲憾事。
田姓校長指出,該校採住宿制,學校為了保護女童的安全已盡了最大努力,學務主任、導
師與家長周旋了一個多小時留人,但清明連假前夕家長親自到校接人,又沒有明確證據證
明兩人可能尋短,師長只能眼睜睜看著孩子離校。

廖姓導師表示,女童上學期末才轉到班上,個性乖巧、合群,一下子就與同學打成一片,
這件意外是他教學生涯8年來最痛心的事情。

南投縣府社會處長熊俊平指出,2日接獲學校通報,立即協請埔里分局家暴官到學校處理
,但女童已經被她的媽媽強行帶走,社工員再透過全國聯絡網,轉報母女的居住地台中縣
政府介入處理,想不到還是晚了一步、救不回這一對母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9/today-so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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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本周開會 通盤檢討通報系統

2010-04-19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黃悅嬌】

母強攜女燒炭亡 江:遺憾 將了解過程

南投曹姓女童在校方、社工與警方介入下,仍未能阻止母女燒炭自殺不幸,遭學者痛
批「官僚殺人」,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所有知識份子對這類事件都會有極大憤怒及關切
,「大家都有依照基本規範在做,但可能心態不夠積極」,兒童局本週將開會進行通盤檢
討,希望建立一套與以前不一樣的通報體系。

小六的曹姓女童在月初向就讀的學校透露母親寫遺書買木炭回家她很害怕,校方試圖
留置女童,仍被母親強行帶走。十七號才被警方發現母女於住處燒炭身亡多日。
江宜樺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遺憾與痛心,此事暴露自殺防治通報體系有漏洞,雖然警
方會同社工曾試圖前往曹姓婦人家中查訪,但曹家門窗緊閉,警方未能在第一時間發現異
狀,數日後再度訪察才破門而入,社工與警方未能提高警覺,必須檢討。

江宜樺說,他已責成內政部兒童局在本週召開相關會議,就家暴、兒虐、自殺防治等
通報進行通盤檢討。相關案件若涉及警方疏失,警政署也會追究相關責任,社工員則由縣
市首長處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30503x13201004190060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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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紅衣綁紅線詛咒負心人 母女燒炭亡

2010-04-19
中國時報
【吳進昌、盧金足、馬瑞君/台中報導】

 設籍台中市曹姓婦人未婚生女,長年無法讓女兒認祖歸宗,又遭同居人元配威脅提
告,十七日被發現身穿紅衣和十三歲女兒互綁紅線燒炭自殺。遺書中句句血淚,指摘同居
人騙她,加上元配不會生,又沒雅量,將變厲鬼詛咒其家族「絕子絕孫」。

 警方說,曹婦四十二歲,一年前租屋在台中縣太平市,女兒在南投讀國小六年級。
本月六日,曹童未請假也未到校,學校向南投縣府社會處通報,並請轄區派出所員警到曹
婦住處查看。轄區員警會同社工到曹婦租屋處時,大門深鎖,劉姓家暴官說,曹婦有兩個
家,若要破門,希望報案人能到場或授權,但一直等不到報案人電話。

 七日縣府林姓社工再度前往,還是大門深鎖,乃在大門上留紙條,要曹婦返家後與
她聯絡;八日與中市社工聯絡,中市社工表示,已聯絡上曹婦的同居人蘇姓男子,對方告
知母女在太平。中縣社工持續打電話都連絡不上人,因曹家門窗緊閉未發現異狀,社工又
與南投社工聯絡,希望找到曹姓母女,對方告知曾聽曹母提及要帶女兒去參加活動。

 曹婦鄰居十七日傍晚發現隔壁住家大門口貼著一張縣府社工留下便條紙,已多日未
撕下,她的車子也一直未動,覺得不對勁,主動報警。員警這時才會同里長等破門,發現
母女燒炭陳屍在二樓臥房床上,屍體已腐爛、流出屍水,房間、窗戶空縫都用衣服塞著,
床旁擺著一盆燃燒完木炭,母女手上還綁著紅線,客廳留有兩封遺書。

 遺書一封是給女兒老師,要老師原諒她非帶走女兒不可。信中說,同居人的元配不
會生,蘇姓男子騙她懷孕生下女兒,蘇元配卻不認帳,要告她妨害家庭,又不讓女兒認祖
歸宗,因不忍父不詳成為女兒終生羞恥的印記,才決定帶她一起走。

 另一封遺書則是寫給和她一起走的女兒,曹婦寫著,「有這樣的女兒,真的覺得很
驕傲」,因為她罹患憂鬱症,發作時常把女兒當出氣筒毆打,女兒都默默的承受,和女兒
相約「下輩子當姊妹,不要再當母女」。

 檢察官會同法醫昨天相驗遺體,確定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但因屍體已腐敗,尚無
法判斷死亡時間。蘇姓男子家人昨天表示不知其行蹤,也拒絕回答相關問題。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10503x11201004190013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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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救曹姓母女 內政部:強化通報
20100419 10:10:42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9日電)台中縣發生曹姓婦人攜女兒燒炭自殺雙亡的事件。對此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內政部會強化自殺防治通報體系,也會責成警政署提高員警
處理類似案件的警覺性,防範未然。

江宜樺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此事暴露目前自殺防治通報體系有漏洞,不夠嚴謹。這個
案例中,雖然學校已經知道女童家中有發生意外的可能性,但是沒有辦法及時阻止,加上
剛好又遇到清明連續假日,可能社工人員或警察在處理時沒有更加警覺,這些都是必須檢
討的地方。

江宜樺說,這個案例涉及到台中縣及南投縣兩個縣市,跨縣市間的社會局、處連繫協調是
否有問題?兒童局本週馬上就要召開會議,把整個通報體系,包括社工人員、學校老師、
警察、鄰里鄉長等加以整合,希望能藉由這令人痛心的教訓,建立起不同以往的通報體系


至於是否追究相關責任?江宜樺表示,內政部會先初步了解地方社工人員或通報體系是否
出現問題,如果屬實,內政部希望台中縣及南投縣政府責成社會處同仁改變過去的作法,
提高警覺。

媒體質疑,曹姓女童學校老師質疑警察未積極介入處理,江宜樺表示,警察不是沒有出動
,警方在接到通報後陪同社工人員前往女童住家,雖有考慮到破門而入,但因為一般情形
必須有女童家屬在場或同意,否則會侵犯民眾隱私。

江宜樺說,警方數天後發覺情況有異時才破門而入,這就是必須要提高警覺的地方,他會
責成警政署,往後有類似情形,不要只是陪同社工人員到場,有任何蛛絲馬跡,都必須及
早防範於未然。990419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4190017&pType0=aSOC&pT\
ypeSe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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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求救無援 媽媽強拉上黃泉路

2010/04/19 11:58 洪杰民 詹季燁 張春峰 報導

  這個小生命,只差一步就可以救得回來,南投一名小六女童竟然留下遺書,和媽媽一
起燒炭身亡,其實小女童生前早就發現媽媽不對勁,還跟老師說媽媽寫下遺書、買木炭回
家,當媽媽到學校帶走小女童時,校方卻無力阻止,社工員也沒有及時攔下母女倆,就這
樣錯過了時機,當小女童再度被發現時,已經和媽媽燒炭身亡,女童還留下一封遺書,讓
人看了忍不住鼻酸。

  十三歲的小女孩長相清秀,卻來不及說再見就被媽媽帶著尋短,家中房間放了一盆燒
過的木炭,這小小的一盆炭結束母女性命,媽媽用黑布條把門縫下面緊緊塞住,透露堅決
尋短念頭,警方一進門就在客廳中間的桌子上看到三封遺書,不是媽媽寫的,而是十三歲
的小女孩臨走前寫下的,第一封是給老師,他寫到,老師謝謝你、我走了,但我還是很謝
謝你,第二封上頭還畫了一個可愛的卡通人物,張開雙臂大聲喊出超級喜歡你喔,這是寫
給他喜歡的男生,她說,當你看到這張、我已經走了,我真的很喜歡你,你去跟你的陳某
某在一起,我不會管的,最後我要跟你說我愛你,字字句句看得出小女童的天真可愛,第
三封寫給全班的女生,她寫到,女孩們,你們看到這張我已經走了,雖然還有很多話沒跟
你們說、對不起,我會記住我們在一起的回憶,但一切都難以挽回。

  第一個察覺母女尋短徵兆的是學校的老師,老師拿出女童的作業,幾乎每樣功課都是
一百分,老師當時通報社工,社工差五分鐘趕到,這一差一切都走樣,母女現在已經是兩
具冰冷屍體,女童舅舅說,死時母女穿了一身的紅衣,之所以怨氣很重,是因為小女孩是
婚外情生下的,爸爸不讓她認祖歸宗,大人的錯,卻把無辜的小女孩性命就這樣白白犧牲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4/201004190453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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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救曹姓母女 胡志強:不夠積極 【11:35】

〔中央社〕在南投縣就讀國小的曹姓女童與母親燒炭自殺,女童生前曾向校方求救。台中
市長胡志強今天表示,攸關人命的事應該採取強制作為,因為不夠積極,讓人命就此流失
,應檢討。

在南投縣就讀國小六年級的曹姓女童,設籍台中市,平時與母親住在台中縣太平市。女童
在月初就向學校透露,母親準備燒炭自殺,次日中午母親就到學校強行帶走女童;校方緊
急通報南投縣社會處,南投縣也轉知台中縣及台中市社會處。期間雖有社工及警方前往訪
查,直到前晚才被發現已與母親燒炭自殺,死亡多日。

對於發生這起憾事,胡志強主動表達遺憾及不捨,他還提醒市府相關人員在處理類似事件
時要積極。他說,這件憾事發生不是行政單位消極,而是不夠積極,讓人命就這樣流失。

胡志強指出,女童透露母親有自殺傾向,非常害怕;為何還不能破門而入採取強制處理措
施?人命關天,他會要求社會處檢討通報過程是否有漏失,並提出檢討報告。

胡志強表示,整起事件台中市似乎較無著力點,因為台中市的社工員無法到外縣市,這是
分工不明確,但已經有跡象有尋;而且有命案可能性時,就不能依常規辦理。他將責成社
會局就此事展開檢討。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55189&type=%E5%8D%B3\
%E6%99%82%E6%96%B0%E8%81%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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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9
恨無法認祖歸宗 母女穿紅衣自殺

曹婦遺書連同女兒書包,擺放整齊放在客廳桌上。(記者俞泊霖翻攝)

〔記者俞泊霖/中縣報導〕曹姓婦人和蘇姓男子婚外情生下一女,日前曹婦想幫13歲女兒
認祖歸宗被拒,曹婦憤而帶女兒身著紅衣、手繫紅線燒炭死亡,曹婦並留下「咒文」,詛
咒蘇妻家族絕子絕孫,女兒的遺言則寫下「爸,我要的真的不多,只要你真心對我就好了
。」

女兒遺言:爸,我要的真的不多…

警方調查,42歲的曹婦和蘇某婚外情生下女兒,並從母姓,但曹婦一直想幫女兒認祖歸宗
,不過蘇某夫婦卻拒絕,讓曹婦心灰意冷,決定尋死「報復」。
警方調查,曹婦2日接住宿學校的女兒返回台中縣太平市租屋處共度清明連假,5日晚間女
兒未返回學校宿舍,同學向導師反映,指曹同學曾說「媽媽有買好多木炭」,校方研判曹
姓母女可能要自殺,連忙通報社會處。

6日上午社工員與蘇男連絡上,蘇男表示母女都在他身邊,人都好好的,下午曹婦家則沒
人接電話;7日社工前往曹婦租屋處查訪,卻無人應門,社工在門口留字條,隔日又追蹤
仍無人接聽,13日三度前往還是沒人應門,沒人知道門內已傳出悲劇。

直到前天,曹婦鄰居發現曹婦都未開車,覺得有異報警,警消爬上2樓晴雨窗,發現門窗
塞有異物,驚覺大事不妙,會同警方破門而入,但母女已身著紅衣、手繫紅線燒炭身亡,
遺體也腐爛長蛆,昨驗屍證實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死亡時間應在10天以上。

手綁紅線 狠媽偕女以死報復

警方清查遺物時則嚇了一跳,因為曹婦留下一封「咒文」,詛咒蘇妻家族「世代有外遇、
最後絕子絕孫」、「要化為厲鬼附身蘇妻家人,為女兒報仇。」

曹婦對女兒則留下「對不起,這13年你忍受羞辱…你需要父親陪伴時…他都說沒空…他如
有心的話,今天就不會走這條路。」

警方調查,曹婦先寫信讓女兒了解自殺原因,取得女兒諒解後,母女一起走上絕路。
女兒也留下遺言給蘇姓父親︰「爸,我要的真的不多,只要你真心對我就好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9/today-so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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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殺人?! 留不住曹姓女童 內政部本週檢討通報體系

(2010/04/19 12:14)
母女燒炭悲劇,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警察、社工警覺不足。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因為大人世界的外遇糾紛,無法如願認祖歸宗的曹姓女童,遭母親下藥、陪著走上絕路。
由於曹姓女童4月初曾經主動向就讀學校透露母親有輕生意圖讓她害怕,校方雖留置女童
卻仍遭曹母強行帶走,最後仍挽救不了曹姓女童的性命。內政部長江宜樺今(19)日在立法
院表示,兒童局將在本週開會,針對通報體系進行通盤檢討。

四十二歲曹姓婦人和中市某牛排館蘇姓老闆婚外生一名國二女兒,曹婦希望女兒認祖歸宗
,但蘇某的太太雖未生育,卻認為曹婦是為了分財產拒絕,曹婦想不開涉嫌先在食物下藥
,迷昏女兒,替自己及女兒換上紅衣服,並寫咒文、遺書,詛咒蘇妻不會好死、絕子絕孫
,再燒炭雙雙死亡,房東18日上午收房租才發現。

被媽媽帶著走上絕路的曹姓女童,4月初曾向就讀學校透露,母親寫遺書、買木炭回家,
讓她很害怕,校方試圖留置女童但仍被母親強行帶走。因曹婦女兒多日未上課,縣府社工
還在7日曾到家拜訪,無人應門以為外出,所以在大門留下字條。

被母親帶著走上絕路的曹姓女童,留下遺書給生父,信裡寫著:「爸爸我要的真的不多,
只要你真心對我就好…」,令人聞之鼻酸。此外,曹姓女童還有遺書是給同班的「GIRL」
們,內容是:「你們看到這張(卡片),我已經走了」;另有謝卡是寫給老師,「老師:
Thank you teach me,雖我走了,但me還是很Thank you,小小曹上」。

對於校方介入,卻依然無法挽救曹姓母女燒炭自殺身亡,學者痛批通報體系有問題,「官
僚殺人」。對此,江宜樺上午表示遺憾與痛心,「大家都有依照基本規範在做,但可能心
態不夠積極。」江宜樺說,兒童局也將在本週開會通盤檢討通報體系,相關案件若涉及警
方疏失,警政署將追究相關責任,社工員則由縣市首長處理。

而台中市長胡志強上午也表示,攸關人命的事情,應該採取強制的作為,如果因為不夠積
極而讓人命流失,胡志強認為公務機關應該要深刻檢討。

http://www.nownews.com/2010/04/19/91-2593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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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祖歸宗遭拒?母攜女燒炭亡

民視 (2010-04-19 15:55)
台中縣一名曹姓婦人,愛上已婚男子還生下1女,最近母女想認祖歸宗被拒絕,曹女竟然
帶著女兒燒炭自殺,鄰居驚覺母女十多天都沒外出,報警破門,才發現2人已死亡多日,
事實上,女童生前曾透露求救訊息,社工也多次查訪,卻還是挽回不了悲劇。警消破門,
看到客廳上留了4封遺書,直覺不妙,臥室的房門下,還用毛巾堵住,一打開,是曹姓母
女躺在床上,兩人身穿紅衣手繫紅繩,屍體已經腐爛。

母攜女燒炭自殺,是鄰居發現的,死亡至少十多天,剛好就是母女倆足不出戶的這段期間
,4張遺書,內容除了對家人抱歉,更多的是曹姓女子的恨,因為13年前她愛上已婚的蘇
姓男子,還生下女兒,沒想到母女想認祖歸宗卻被拒絕,她氣對方無情,還詛咒蘇家人絕
子絕孫,最後決定帶著女兒,共赴黃泉。

母女陳屍處,也找到女童寫的卡片,一張給老師、一張給姊妹淘還有心儀的班上男同學,
字裡行間透露著將死的訊息,消息傳回學校,師生都很難過。

其實曹姓女子燒炭早有預謀,4月1日,女童就曾告訴老師媽媽準備木炭想輕生,學校一度
想留置女童,卻仍被媽媽強行帶走,4月3日曹姓婦人寫了遺書後,就失去聯絡,4月6、7
日,社工2度造訪都沒人回應,只留了張字條就離去,直到4月17日,鄰居察覺異狀破門,
母女已經死亡。

再多自責都為時已晚,大人間的愛恨情仇,為什麼要拖13歲的無辜女童,一塊兒陪葬?(民
視新聞中部綜合)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419/3001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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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我差一點能留下她

http://www.cdnews.com.tw 2010-04-19 09:01:30
張達智/整理
 
 「我真的好受傷,難過自責都已無濟於事」,陳姓學務主任感傷地說:「我真的差一點
就有機會,把她(曹姓女童)留下來。」

 聯合報19日報導,十三歲的曹姓女童,今年初寒假過後,才轉到南投一所私立中小學就
讀。在老師眼中,小六的她清秀漂亮,且很快就和同學相處愉快,成績也不錯。

 陳姓女主任說,當女童清楚說出「媽媽要在四日帶我一起燒炭自殺」後,她就決定清明
節連假要把女童留在身邊,但二日下午,因女童未如常搭交通車返家,女童母親得知學校
要留下她女兒後,怒氣沖沖趕到學校。

 「我向曹母說明,她女兒月考表現好,想要獎勵,才要帶她女兒回家度假。」陳姓主任
說,曹母暴怒責罵她和學校不該擅作主張,「我只好說出女童已透露媽媽打算自殺的事,
當時女童在旁不停哭泣」。

 「沒想到女童媽媽一下子冷靜下來,語氣轉為平和安慰女兒,遺書燒炭都是『開玩笑的
』,女童原本害怕不敢看媽媽一眼,後來回答願意跟媽媽回家。」

 陳姓主任說,她和曹母交談近一個小時,可是曹母心意堅決,「因為縣府社工和警察都
沒出現,我雖然百般不願意,也只能看著她們母女離開。」

 當晚八時許,陳姓主任和曹母通電話,也是最後一通電話。對方說正在台中市一中街吃
東西,並說三日會去新竹廟宇當志工,「隔天到六日,我每天都打電話給曹母,但無論手
機或家裡電話都沒人接聽了」。
【中央網路報】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113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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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女 比對DNA可認祖歸宗

2010-04-19
中國時報
【陳凱勛、吳進昌/台中報導】

曹姓母女靈堂設於台中殯儀館,學校老師相約前來上香,曹女哥哥說,妹妹燒炭彷彿早
有計畫,先賣掉房產,搬到現今租屋處,又不讓他知道,只能感嘆妹妹走不出情關。而社
會處官員指出,單親媽要為子女爭取認祖歸宗,大可向法院提請比對DNA。

曹女哥哥也紅著眼眶說,妹妹在當營造公司外帳會計時,認識了這個有婦之夫,對方甜言
蜜語打動妹妹;他曾催促對方結婚負責,妹妹卻大發雷霆,可見很保護對方。

警方說,曹婦與蘇男同居,並生下女兒已十三歲,照曹婦留下的遺書研判,曹女同居人的
元配早已知情,依法有效追訴期只有六個月,要告曹女妨害家庭早已超過期限。
台中縣社會處長王秀燕也表示,私生子女認祖歸宗問題,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向法院
申請比對DNA,提出認養訴訟。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10503x11201004190013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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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求見 和生父大吵一架

【聯合報╱記者趙容萱 、黃寅 /連線報導】
2010.04.19 06:22 am

曹姓女童的生父蘇姓男子,昨晚答應女童的舅舅「會負起該負的一切責任」;女童舅舅說
,蘇膝下無子女,妹妹和蘇在一起,蘇妻本就知曉,開始還一起出遊,後來不知為何有了
變化。鄰居透露,一個月前,曾聽見曹女與蘇大吵一架。

曹姓女童的生父蘇姓男子,在台中市中華路經營牛排館,和妻子住在台中市北區一棟雙併
別墅。蘇家昨天大門緊閉,鄰居說,蘇家在這裡很久了,夫妻倆膝下無子,常一起出國旅
遊,前幾天聽說又要去義大利。

女童的舅舅表示,妹妹多年前認識已婚蘇姓男子,生下女兒後,蘇對妹妹母女一直都有照
顧;妹妹平日做些房產投資,生活沒有問題。警方調查,女童生母日前才以三百多萬賣了
一棟房子。

蘇家鄰居昨天對曹姓女童母女自殺議論紛紛,表示一個月前,曾見曹家母女深夜守在蘇家
別墅附近,直到蘇返家,由蘇領進蘇家;之後就聽見爭吵聲,吵得很兇,後來是蘇家報警
,請這對母女離開。

鄰居說,事後蘇妻曾透露,丈夫沒有生育能力,怎麼會突如其來有個女兒?懷疑孩子不是
丈夫的,他們才隱約知道,曹家母女可是來談認祖歸宗這件事。不過,吵過後,夫妻很快
就和好,前天才剛旅遊回來。

與曹家母女熟識的的友人彭姓女子表示,曹母有憂鬱症,曾多次找她訴苦提到身為第三者
的痛苦,她曾勸曹母「人生不能越線」,但她說「要做沒有聲音的人(第三者)」。

警方表示,曹母自殺前寫給蘇妻一封「咒文」,詛咒蘇妻所有親友絕後,可看出她對蘇妻
的怨恨之深;另還有一張啟事,請看到啟事的人通知蘇家人,「說他們的親人曹小妹已死
」,顯示她對女兒認祖歸宗一事耿耿於懷。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454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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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祖歸宗遭拒 婦人迷昏女兒燒炭亡 【4/18 22:59】

〔本報訊〕台中縣太平市發生一起家庭悲劇。一名婦人疑似向外遇對象妻子要求讓女兒認
祖歸宗遭拒,憤而在食物中下藥,先是迷昏女兒後,再燒炭自殺,2人死亡多日,遺體一
直到18日才被收租的房東發現。

 警方表示,曹姓死者與台中市某牛排館蘇姓老闆有婚外情,2人育有一名女兒,多年來
,因為蘇姓老闆妻子始終沒有生育,曹姓死者與蘇男多次要求蘇妻讓國二女兒進入蘇家大
門,但蘇妻認定曹婦是為了分財產拒絕。

 曹婦多次遭拒,心有不甘,本月3日留下遺書,先是在食物下藥把女兒迷昏後,再替2人
換上紅衣,燒炭自殺。

 18日上午房東前往收租,聞到臭味後報警,警方從現場找到遺書以及詛咒蘇妻「不得好
死、絕子絕孫」的咒文,全案已報請檢察官相驗當中。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55123&type=%E7%A4%BE\
%E6%9C%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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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希望女兒認祖歸宗遭拒 婦人迷昏女兒再燒炭雙亡

(2010/04/18 20:46)

曹婦在電腦寫咒文、遺書,詛咒蘇妻不會好死、絕子絕孫,再燒炭雙雙死亡。記者林重榮
翻攝

記者林重榮/中縣報導

太平市發生母女燒炭身亡悲劇!四十二歲曹姓婦人,和中市某牛排館蘇姓老闆婚外生一名
國二女兒,曹婦希望女兒認祖歸宗,但蘇某的太太雖未生育,卻認為曹婦是為了分財產拒
絕,曹婦想不開涉嫌先在食物下藥,迷昏女兒,替自己及女兒換上紅衣服,並寫咒文、遺
書,詛咒蘇妻不會好死、絕子絕孫,再燒炭雙雙死亡,房東18日上午收房租才發現。

太平警分局說,曹婦租屋在太平市新福十街一處透天房子,曹女和台中市某牛排館蘇姓老
闆發生不倫戀生有一位女兒,一直和曹婦同住,女兒雖國二,是游泳高手,有救生員證照
,因蘇某的太太未生育,曹婦和蘇一直希望女兒認祖歸宗。

但蘇某的太太認為曹女是為了財產,因此反對,並想收養孩子,曹女因此相當不滿,一時
想不開,3日留遺書,並寫下咒文,貼在電腦桌上,內容強調,讓女兒認祖歸宗不是為了
財產,先在食物下藥,讓女兒昏迷,再雙雙換上紅衣服,燒炭自殺。

因女兒多日未上課,縣府社工在七日曾到家拜訪,無人應門,以為外出,還在大門留字條
,一直到18日上午房東前來收房租,聞到臭味報案,和警方開門,才知曹婦和女兒死在床
上,房內有火爐,並發現遺書等,案報由檢察官相驗。

http://www.nownews.com/2010/04/18/11465-25933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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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
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張老師專線:1980
※全國生命線: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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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06.234
→ lighthearted:我好像誤回到信箱 請原po忽略該信 謝謝 不好意思 04/19 19:17
※ 編輯: lighthearted 來自: 59.120.106.234 (04/19 19:20)
→ yack:個人猜測這篇新聞最後的結局應該還是兒童局出來講講三級預防 04/19 19:27
→ yack:積極補充人力、社會局加強教育訓練、教育局繼續讓學校罵社工 04/19 19:30
→ basssean:是阿~挺悲哀的~最後一定會找社工出來頂罪被火掉 04/19 19:32
推 kilen520:我看不出這位社工哪有疏失 反而很積極的在與個案連絡 04/19 19:46
→ kilen520:希望這件事不要對這位社工有什麼影響 04/19 19:46
→ basssean:有可能就是被火掉或被叫出來開記者會阿~政府總要找人背 04/19 19:49
→ basssean:黑鍋~第一人選就是社工= =唉~ 04/19 19:49
→ kilen520:若要說鄉愿 迎合社會把問題歸咎社工 不檢討制度缺失 04/19 19:51
→ kilen520:不把握機會宣導教育 這才叫鄉愿 很遺憾充斥這樣的官員 04/19 19:52
※ 編輯: lighthearted 來自: 59.120.106.234 (04/19 20:37)
推 hccycsh:不知道自殺防治專線實際如何運作,但我覺得它根本不是24 04/19 20:42
→ hccycsh:小時的... 說是24小時,實際上勒? 04/19 20:43
→ lighthearted:如果沒看到學校、高風險的問題 我想兒少保案件會大增 04/19 20:48
→ lighthearted:然後113人力就更不足了? 04/19 20:49
推 Niubert:警察要破門而入要跟檢察官要搜索票,不是你隨便叫警察來就 04/19 23:14
→ Niubert:可以破門而入,萬一裡面的人不是自殺而是在睡覺,你就賠大 04/19 23:15
推 mintyen:但之前曾有同事會同警方直接至案家救援的例子...而且成功 04/19 23:40
→ mintyen:將孩子緊急安置..所以是否有特例? 04/19 23:42
推 yingrain:法律知識推廣也是一塊 如果知道可以跟法院申請強制生父 04/19 23:49
→ yingrain:認領 也就不會有整件事發生了 04/19 23:50
推 linamo:文中有看到警察會同里長..破門而入....是不是這種情形.. 04/20 00:42
→ linamo:只要找里長一起.....就可以破門? 04/20 00:43
→ basssean:如果破門沒事~反而還會被要求賠償,警察可不敢淌此渾水 04/20 00:52
推 daisywang:自殺防治系統其實大多都要有實際自殺情形才會通報 04/20 01:05
→ daisywang:而且都會由公衛護士電訪,也不一定會轉給心衛中心心輔員 04/20 01:06
推 linamo:所以找里長責任也還在警察底下?! 04/20 01:07
→ daisywang:安置也不是隨便就可以做的...高風險社工應該沒權限吧 04/20 01:08
推 funjane:文中的高風險家庭 與現行推展的高風險家庭有所落差... 04/20 01:43
→ funjane:涉及(緊急)安置 必須是要公部門介入 要向法院遞狀.. 04/20 01:44
→ funjane:現行推展的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只是一種預防與補充性質, 04/20 01:45
→ funjane:多半都是委託民間單位辦理 與一般縣府內兒少保護社工不同 04/20 01:46
→ funjane:也因為這樣的誤差 讓很多學校該報兒少保護 反而通報高風險 04/20 01:47
→ funjane:反而更耽誤了一線的調查訪視與判斷 04/20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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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oyobest (0000)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Mon Apr 19 19:34:15 2010

※ 引述《lighthearted (政閎)》之銘言:
: 這篇純粹是貼新聞
: 一如往常,新聞報導的未必是事實
: 請大家審慎觀之,共有26篇
: 順便提出一些問題
: 1.怎麼沒有進入心衛的自殺通報系統?那個系統會比較積極嗎?
: 這我不清楚要請教一下
其實也不一定 要看那個自殺防治中心認為的嚴重性
: 2.社工有沒有公權力破門而入以及可以和單位請求支援(資料提供、人力協助)?
: 我猜是沒有。社政、警政、民間機構、村里長、鄰居?

以高風險家庭來說 是沒有

: 3.警察有沒有公權力破門而入?
: 我不知道,不過報導中的理由實在太讓人無法接受了
4.老師有沒有公權力可以留下小孩?

我猜也沒有。
: 5.放假的空窗期怎麼處理?
: 全年無休、24小時待命、輪休(不減薪)、專業志工
可是在這事件中全年無休也沒辦法救到,不是因為沒上班的關係,
接觸不到個案或是不知道個案在哪,我覺得失焦了啦

以高風險家庭的標準來說 並無24小時待命的制度 是兒保 或性侵而虐案件才有


不過這或許是可討論的
:
6.如果你是老師、警察、社工會怎麼處理?又受到什麼限制?
: 通報衛生局的自殺防治中心,雖然不知道效用如何。
: 沒有通天眼、不會讀心術、不會瞬間移動、破門怕被告被懲處
: 電話確認狀況有限、不是工作時間、可能找不到人幫忙、
: 可能有其他一樣緊急的個案要處理、
: 可能沒有時間、精力、權限、責任去確認轉介出去的狀況、
: 無法要求其他單位的人協助處理或怎麼處理
: 7.要有怎樣的證據證明要自殺才能安置嗎?
: 這我不清楚,我以為有懷疑就可以安置了
: 我大略看到報導有差異的幾個地方:
: 質疑破門的敘述不相同 權限?沒有異狀?
: 社工到底是打電話還是有去家訪?
: 如果報導屬實的話,教師、家暴官的應對其實也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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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3.61.183.4
→ shoyobest:沒辦法囉 高風險家庭就是一個既模糊又無強制力的階段 04/19 19:38
→ shoyobest:要怪就怪制度面吧 社工也只是按照現有規則流程做事而已 04/19 19:40
→ kilen520:補 連警察都沒權利破門而入 要會同里長與管理委員會 04/19 19:54
→ kilen520:簽署同意才可進行破門 但若破門無獲 該戶可要求賠償 04/19 19:55
→ kilen520:社工~別說笑了! 我已經覺得該社工作的很敬責了 04/19 19:56
→ shoyobest:抱歉我是PTT新手 不小心按太快就發文了 現在我不會刪耶 04/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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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ck (混帳報告...)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Mon Apr 19 20:06:11 2010

※ 引述《lighthearted (政閎)》之銘言:
: 這篇純粹是貼新聞
: 一如往常,新聞報導的未必是事實
: 請大家審慎觀之,共有26篇
: 順便提出一些問題

就個人的了解來試著回答....


: 1.怎麼沒有進入心衛的自殺通報系統?那個系統會比較積極嗎?

通常有通報到社會局的案子就不會再通報出去了。為什麼,就算出去了,
衛生局、教育局甚至警察局也認為那是社會局主責的業務,它們只是協辦,轉介來
了,知道歸知道,如果社會局沒說要他們幹嘛,他們是不會有動作的。

: 2.社工有沒有公權力破門而入以及可以和單位請求支援(資料提供、人力協助)?
: 我猜是沒有。社政、警政、民間機構、村里長、鄰居?

沒有。要強制進入請先發公文到警察局,警察局會看你的法律依據在哪來決定
能不能協助你強制進入。符合法律要件後,要再約時間一起去家訪。

3.警察有沒有公權力破門而入?
: 我不知道,不過報導中的理由實在太讓人無法接受了

要有符合法律要件、情境,有法律授權警察才會協助社工強制。
前提是警察可不會幫你找法律依據,也不會告訴你公文的內容最好要有哪些才ok,
要找警察,公文先學好。

: 4.老師有沒有公權力可以留下小孩?
: 我猜也沒有。

我也猜沒有。但是要拖延回家時間的方式應該不少(留校查看、課後輔導....)

: 5.放假的空窗期怎麼處理?
: 全年無休、24小時待命、輪休(不減薪)、專業志工
: 可是在這事件中全年無休也沒辦法救到,不是因為沒上班的關係,
: 是接觸不到個案或是不知道個案在哪,我覺得失焦了啦
: 不過這或許是可討論的

個人有一些想法,不過因為沒有實務經驗,可能有些天馬行空,請各位鞭小力一點

訪視未遇:留訪視條外,鄰居是不是也可以順便拜訪,請他們協助注意有沒有人回來
或出入;另外透過鄰居或里長了解這區巡邏管區是誰?請他巡邏時附近
巡邏點時順便繞過來看一下這一戶人家。

教育體制:老師已發現有高風險的徵候,除了通報外,學校教育人員是否可以多幫忙
留意各種可以作為兒童強制安置的證據。另外學校輔導室的輔導機制是否
除了通報以外,還有其他作為呢?


: 6.如果你是老師、警察、社工會怎麼處理?又受到什麼限制?

: 通報衛生局的自殺防治中心,雖然不知道效用如何。
: 沒有通天眼、不會讀心術、不會瞬間移動、破門怕被告被懲處
: 電話確認狀況有限、不是工作時間、可能找不到人幫忙、
: 可能有其他一樣緊急的個案要處理、
: 可能沒有時間、精力、權限、責任去確認轉介出去的狀況、
: 無法要求其他單位的人協助處理或怎麼處理

: 7.要有怎樣的證據證明要自殺才能安置嗎?
: 這我不清楚,我以為有懷疑就可以安置了
: 我大略看到報導有差異的幾個地方:
: 質疑破門的敘述不相同 權限?沒有異狀?
: 社工到底是打電話還是有去家訪?
: 如果報導屬實的話,教師、家暴官的應對其實也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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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194.151
※ 編輯: yack 來自: 219.70.194.151 (04/19 20:10)
→ basssean:學生進入小學後,有任何問題都回歸到輔導室~如果輔導室 04/19 20:12
→ basssean:推卸責任~那還需要輔導室有啥用~ 04/19 20:13
→ basssean:如輔導室發現任何問題就必須要進行通報~現在一堆輔導室 04/19 20:13
→ basssean:的老師完全在狀況外,有的也只是學校老師充當而已 04/19 20:14
推 daisywang:我也想知道輔導室老師在幹嘛,新聞完全沒提到..放假去? 04/20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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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Mon Apr 19 20:26:49 2010

來來來

: → rodang70:用薪水低做為疏失的理由是不聰明的 04/19 13:12

沒錯

: 推 rodang70:計畫自殺的母親本來就不是學校的事,社工責任多於學校 04/19 14:14

沒錯

: 推 rodang70:專業度跟敏感度要比志工高,才有薪資價值.社工不能跟志工 04/19 14:38
: → rodang70:一樣去敲敲門就好.跟人家比薪水少所以忽略失職,欠反省 04/19 14:39
: → rodang70:學校已經通報說家長要自殺,社工要當一回事 04/19 14:40

沒錯

: 推 rodang70:找不到人要有敏感度,自殺傾向個案,找人第一優於貼紙條 04/19 14:47
: → rodang70:你的督導教你搭帳棚嗎?這是專業? 04/19 14:50
: → rodang70:去跟您督導好好討論,這裡面有多少專業環節可以進步 04/19 14:51

沒錯

: 推 rodang70:學校輔導室難以輔導自殺家長,協助大人是社工責任非學校 04/19 15:09
: 推 rodang70:學校第一時間有留置學生,但家長橫行帶走所以緊急通報社工 04/19 15:12
: 推 rodang70:http://ppt.cc/G6T8 04/19 15:16
: → rodang70:社工針對整個"家庭",來彌補學校只針對學童的不足 04/19 15:18

: 推 rodang70:大人的輔導不在學校,學校也無權安置,這是社工的業務 04/19 15:21
: → rodang70:接案社工確實盡力,但也該反省如何更進步,非只開罵其他 04/19 15:22
: → rodang70:希望大家一同來反省,而非先抱怨 04/19 15:24
: → rodang70:先反省社工吧,我們以身作則 04/19 15:24

大家罵的應該是「自己同行,砲口向內」

: 推 rodang70:反省是不是別(學校)業務前,可否先討論自己社工如何進步? 04/19 15:27
: 推 rodang70:我們很會"反省"別人與制度,但老是忽略反省自己 04/19 15:35
: 推 rodang70:先反省自己再反省體制跟學校吧 04/19 15:40
: 推 rodang70:反省社工在這個案可以如何再進步?大家集思廣益 04/19 15:42
: 推 rodang70:我的見解,絕對不如集思廣益.T大也不妨提供意見. 04/19 15:50
: → rodang70:但,先讓我們從不抱怨他人或制度當開始 04/19 15:50
: 推 rodang70:剛剛接電話去:)嗯嗯,或許我應該先反省:在這裡提出, 04/19 16:23
: → rodang70:社工自省的議題是錯誤的. 謝謝大家指教:) 04/19 16:23

問題在哪裡,大家都知道,沒有人(政府、組織)想去做而已




問題來了,站在權責相符的觀點,社工要有責,就要相對賦予社工權力

那,社工到底有什麼權力?


人死了要負責,社工可以破門嗎?可以把家長緊急安置?

可以通知警察?好像很多人都可以......

那為什麼不通知警察?

通知警察是誰的責任?





至於24小時待命,提高敏感度.....等等,都只是事後諸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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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放火只是年少輕狂的往事
品味獨特的外遇通姦,勇敢面對還可以成為典範
誰沒有過去啊
看似不合理的世界,有了利益跟立場後,似乎變合理了
看似不完美的現實,添加邏輯跟思想後,好像變完美了
我們都在出賣台灣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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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41.106
推 son2522:評的好 04/19 20:51
→ lighthearted:這好像國小生活與倫理的問題喔,剛剛查了一下台灣沒 04/19 21:03
→ lighthearted:有自殺防治法嗎?@@" 04/19 21:04
→ avalon1:看一下刑法275條看看,還有一條遺棄罪什麼的 04/19 21:15
推 rodang70:多謝指教.校方同時通知了警方跟警察.評估破門的工作可否 04/19 21:26
→ rodang70:社工來做,警方執行? 04/19 21:27
推 cinnabardust:評的好~~而且這權力還是得公認的,不然警衛民政根本 04/19 21:35
→ cinnabardust:不鳥,就算開了跨局處擬出白紙黑字的分工原則也無用 04/19 21:36
推 rainmimi:沒有自殺防治法 04/19 23:10
→ DOHJI:不愧是標準官僚心態,因為怕程序不合法,所以寧可什麼都不做 04/19 23:13
→ DOHJI:所以社工應該有的敏感度和專業在明哲保身面前只是垃圾? 04/19 23:15
→ TonyQ:不只明哲保身啊,這還關係著個案權利,身為個案就要大門隨時 04/19 23:17
→ TonyQ:為社工敞開,沒有個人隱私可言?社工該有的敏感度跟專業就 04/19 23:18
→ TonyQ:凌駕於個案權利?:3 04/19 23:18
→ TonyQ:一件事情是一體兩面的,程序只是被訂出來的遊戲規則。 04/19 23:20
→ lighthearted:D大很有想像力.. 04/19 23:43
推 aweasel:台灣的法治本來就是程序最重要阿,社工也是受法律約束的 04/20 00:46
→ aweasel:其實最會反省已經是社工了,之後開始就是兒童局開不完的會 04/20 00:59
→ aweasel:還有各網絡單位把人命關天這帽子往社工頭上扣的日子哩 04/20 00:59
推 DOHJI:社會工作倫理守則: 社會工作師面對倫理衝突時,應以保護生命 04/20 05:54
→ DOHJI:為最優先考量原則,在社會公平與社會正義的基礎上,其作為: 04/20 05:55
→ DOHJI:1. 所採取之方法有助於服務對象利益之爭取。2. 有多種達成 04/20 05:55
→ DOHJI:目標的方法時,應選擇個案的最佳權益、最少損害的方法。 04/20 05:56
→ DOHJI:所以我沒有搞錯?我知道這個人快死了,我除了維護他的權利? 04/20 06:03
→ DOHJI:,結果就只能看著這個人死掉 04/20 06:04
→ DOHJI:倫理原則順序表的排序是什麼? 04/20 06:22
→ kilen520:問題是 法規沒給予社工對生命"可能"有危害個案的保護權限 04/20 09:18
→ aweasel:法律比較大,去念念法學吧~噗 04/2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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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Mon Apr 19 22:26:36 2010

: → lighthearted:這好像國小生活與倫理的問題喔,剛剛查了一下台灣沒 04/19 21:03
: → lighthearted:有自殺防治法嗎?@@" 04/19 21:04
: → avalon1:看一下刑法275條看看,還有一條遺棄罪什麼的 04/19 21:15




刑法 第 275 條 加工自殺罪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刑法 第 293 條   遺棄罪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 294 條   遺棄罪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殺背後的社會意義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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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放火只是年少輕狂的往事
品味獨特的外遇通姦,勇敢面對還可以成為典範
誰沒有過去啊
看似不合理的世界,有了利益跟立場後,似乎變合理了
看似不完美的現實,添加邏輯跟思想後,好像變完美了
我們都在出賣台灣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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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7.209
推 aweasel:這個案情應該是用271條 04/20 00:58
→ avalon1:案母271條應該不起訴處分 04/20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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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Tue Apr 20 07:29:41 2010

某人這種身體上某個脂肪為主的器官泡水的言論也不是第一次了

這些年來看來水也依舊沒有排出來


高風險根本就是個沒人要做的東西,因為這些個標準根本不知道是誰定的

根本作不下來,我老媽在考背我錢怎麼賺這麼少時我都覺得可以報高風險了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

要不要問問高風險有那個縣市不用外包的?


自殺/心衛幸得是國民健康局的人通常比社會局的人帶大腦,運作得通常也比較好

只是主力也不在學校,因為學校歸教育當局管,人根本就進不去


學校輔導系統失靈,學校社工建制緩慢,沒錯,教育系統中的洞就是這麼大

就如同我國青少年福利一般的殘破


現在學校要靠輔導老師跟級任老師自己,自己去找資源,自己去聯繫

中輟通報要被河蟹,還要顧及教學,看來被當神的也不只社工而已


此案沒人少做了什麼,沒人做錯了什麼


除非要社工跟老師去受反恐攻堅訓練,CQB,屋頂垂降之類,才能達到

大教授的家訪一定要看到人標準


那我去當迅雷小組就好了嘛,幹嘛當社工


通報根本不是重點嘛,社工能做什麼樣的介入才是重點

一案家訪三次不論在那個領域裡都是很大的處遇量了

訪不成也只能找找鄰居問問八卦,還是叫社工去入侵他人住所?


兒少保領域的朋友跟我提到因為這篇報導,單位士氣有點低落

難道學界跟實務界脫節已經到這個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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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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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1.30.221.163
推 rodang70:去三次沒見到案主只有敲到門,家訪沒成功啦! 04/20 07:36
推 cinnabardust:機構波筆預算來當破門賠償費與律師費吧XD 04/20 07:52
推 kilen520:哈 你的諷刺真是太有趣了 推一下~ 04/20 09:21
→ kilen520:有些人根本沒走進過實務界 落差的存在是可悲的必然 04/20 09:22
推 aweasel:之前回文章的真的看的出來都是沒實務經驗的人 04/20 09:58
→ aweasel:講那些論點聽了都好笑,沒唸過法律喔 04/20 09:58
推 rodang70:社工只想破門,這案主除住在那的兩人沒非同住親屬可找? 04/20 14:17
→ rodang70:果然沒做過實務,只想到搶當警察破門作特務? 04/20 14:18
→ TonyQ:從這例子來講何以看得出「有同住親屬可以找」?有同住親屬 04/20 14:43
→ TonyQ:可以找會等到5-6天後才有人發現屍體?...好個實務經驗。 04/20 14:44
推 howoldareu:其實也不知道負責社工有沒找過案家其他親屬 很多細節 04/20 14:53
→ howoldareu:我們不知道 時在是不敢多做批評 04/20 14:53
推 rodang70:看清楚我寫的是"非同住親屬",T大請你不要眼殘 04/20 15:49
推 rodang70:我批評的是"難道你要我破門喔"這種態度,非指接案者或個人 04/20 15:54
→ lighthearted:r大 社工只想破門←這顯然不是事實.. 而社工有沒有找 04/20 16:07
→ lighthearted:個案的親屬,這新聞沒說社工沒說,或者你有更多的消 04/20 16:07
→ lighthearted:息,那很歡迎你提供給大家知道.. 04/20 16:08
→ lighthearted:也沒人反對去自省 社工還能多做些什麼阿.. 04/20 16:11
推 rodang70:社工可以先別急著defense,每個成功或失敗的個案,都有值得 04/20 16:14
→ rodang70:我們在思索進步的地方.但是在此板我們很少看到反省(在此 04/20 16:15
→ rodang70:的反省不是說做錯事的反省,而是如何可以再進步),看到更多 04/20 16:15
→ rodang70:的反而是抱怨情緒與反擊.從這角度看我們其實把自己綁住了 04/20 16:17
→ lighthearted:r大我了解你的意思,另外提醒您避免使用情緒性、人身 04/20 16:18
→ rodang70:當然破門是情緒話,但看所有在此的回應,情緒太多了,少些吧 04/20 16:19
→ lighthearted:攻擊的言詞,本板是一個公開的平台,"眼殘"同時也是 04/20 16:20
推 rodang70:我為眼殘道歉,但也請勿汙辱別人是否有實務經驗等等.如果 04/20 16:22
→ rodang70:要互相對待,也請嘗試了解別人真想說什麼 04/20 16:22
→ lighthearted:對視覺障礙者及閱覽者的不尊重,還請配合謝謝! 04/20 16:23
推 rodang70:您言重了,為視障者道歉,但我不打算對誤解者客氣!! 04/20 16:25
推 lighthearted:好,我了解了,謝謝你的回應。 04/2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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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Q (沉默是金。)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Tue Apr 20 10:07:43 2010


※ 引述《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之銘言:
: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 → DOHJI:不愧是標準官僚心態,因為怕程序不合法,所以寧可什麼都不做 04/19 23:13
: → DOHJI:所以社工應該有的敏感度和專業在明哲保身面前只是垃圾? 04/19 23:15
: → TonyQ:不只明哲保身啊,這還關係著個案權利,身為個案就要大門隨時 04/19 23:17
: → TonyQ:為社工敞開,沒有個人隱私可言?社工該有的敏感度跟專業就 04/19 23:18
: → TonyQ:凌駕於個案權利?:3 04/19 23:18
: → TonyQ:一件事情是一體兩面的,程序只是被訂出來的遊戲規則。 04/19 23:20
: → lighthearted:D大很有想像力.. 04/19 23:43

: 推 DOHJI:社會工作倫理守則: 社會工作師面對倫理衝突時,應以保護生命 04/20 05:54
: → DOHJI:為最優先考量原則,在社會公平與社會正義的基礎上,其作為: 04/20 05:55
: → DOHJI:1. 所採取之方法有助於服務對象利益之爭取。2. 有多種達成 04/20 05:55
: → DOHJI:目標的方法時,應選擇個案的最佳權益、最少損害的方法。 04/20 05:56
: → DOHJI:所以我沒有搞錯?我知道這個人快死了,我除了維護他的權利? 04/20 06:03
: → DOHJI:,結果就只能看著這個人死掉 04/20 06:04
: → DOHJI:倫理原則順序表的排序是什麼? 04/20 06:22

你打到盲點了,你並「不」知道這個人快死了,
事實上據記載,當時個案母親的訊息是穩定、平和。


老話一句,如果知道這個人快死了,
我相信所有社工都會不顧一切去搶救這條人命。

「可能」跟「確定」,畢竟還是有很大的分界線。


如果你今天破門進去,結果個案母親憤怒的跟你說只是開玩笑,
(個案在輔導室的陳述)
今天上報紙換成「社工罔顧個案權利擅自破門」,
那我想也會有人說「太誇張了」、「社工霸權」、「沒有維護案主權利」了。 XD

基層社工就是體制內做了被嫌不夠,體制外做的太多又容易出事。



不要再對社工抱有過多不切實際的期待了,
事實上有很多矛盾我們根本就一點都沒有辦法解決。


社工如果真的有這種百猜百中的敏感度,我覺得去玩股票應該賺比較大...


過去曾經有員警因為巡視聞到瓦斯味就破門,
但是這些都是體制外的行為,都是有高風險的。


有員警曾經巡視聞到瓦斯味就開門,
不代表這世界上就不會有人開瓦斯自殺成功。


但是每次一有這類的案子,只要沒有處理好,社工絕對就變成標靶,
卻不知道有多少是經過社工適當處遇而避免掉悲劇的事情,
卻沒人可以關注的到。


http://www.newstaiwan.com.tw/index.php?menu=newst&ms=2&nnid=67653



換個角度想想,為什麼警政單位雖然有通報,但是也不敢貿然開門,
這種時候社工有什麼資格凌駕警方?


專業度跟敏感度? orz 原來判斷要不要破門是社工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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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6.250.61
推 bg25:風吹日曬是社工 出事倒楣是社工 被批被譙是社工 04/20 10:31
→ bg25:油水好康是大頭 福利高薪是大頭 有名有利是大頭 04/20 10:32
→ kilen520:樓上講的太好了~那大家都努力當大頭好了拉~ 04/20 11:07
→ bg25:大頭,還沒當上就夭折了好嗎? 04/2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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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rgame (瘋)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Tue Apr 20 12:17:53 2010

該如何避免類似這樣的案件再度發生?

這兩天和朋友在討論時

自己有一個想法

這案件於學校發生時

學校老師雖察覺與通報

但無強行安置的權力

這時若是學校有學校社工

是否可間接聯繫縣市政府兒少保社工人員

告知其情況,而先予以處遇

避免兒少遭強行帶走

以當時老師所描述狀況之急迫性

認為因馬上由校方這一方面進行處理

這一次是在家燒碳自殺,社工家訪時沒見到人,被人罵的臭頭

那下一次是家長強帶子女離校後,直接去跳樓、跳河,那時又要怪誰

所以,每校強制增列學校社工人員,也許可以避免憾事重演。

----------------------------------

另外,有些人認為社工人員

應該強制與命令,請警方配合,強行破門而入,逮捕家屬歸案,拯救兒少

那社會大眾與新聞媒體是否可以支持與讚同,並明確立法

社工人員評估認為有危機時,可以有權力如此執行,他人不得干涉

並且不要事後

如家屬表示社工人員強制帶走小孩,想不開,而自殺時,又怪罪社工

如社工評估危機解除時,兒少返家,家屬投訴時,又馬上開罵

話都是人講的

那做呢?

人在做?神在做?鬼在做?

還是那些只會評論、講話的人在做

只會罵,沒有啥建設性的人,真是其娘之的太多了

----------------------------------

是否該強制學校增設學校社工,大家可以來討論其可行性

希望學者、政府官員,可以多想些辦法,而並非一昧怪罪

如何預測類似的案件再度發生才是重要的。


--

過去我曾經是一位社工

現在我不是一位社工

未來我不知道要不要當一位社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17.96
推 niluku:只要出事,社工都是第一個被當炮灰的人>"< 04/20 12:27
→ kilen520:但現行駐區學校社工的模式對防止此類事件並無太多直幫助 04/20 13:15
→ kilen520:轄區那麼大 社工也幾乎都在外開會與家訪 駐學校時間有限 04/20 13:16
→ kilen520:要就做徹底 做一半發揮不了什麼功效 反而社工備受質疑 04/20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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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Tue Apr 20 12:46:25 2010


: : → DOHJI:不愧是標準官僚心態,因為怕程序不合法,所以寧可什麼都不做 04/19 2\
3:13
: : → DOHJI:所以社工應該有的敏感度和專業在明哲保身面前只是垃圾? 04/19 2\
3:15

這種事情的SOP不就是貼張紙條嗎

超過sop外的就是官僚嗎

你乾脆叫●●●下台算了

: : 推 DOHJI:社會工作倫理守則: 社會工作師面對倫理衝突時,應以保護生命 04/20 0\
5:54
: : → DOHJI:為最優先考量原則,在社會公平與社會正義的基礎上,其作為: 04/20 0\
5:55
: : → DOHJI:1. 所採取之方法有助於服務對象利益之爭取。2. 有多種達成 04/20 0\
5:55
: : → DOHJI:目標的方法時,應選擇個案的最佳權益、最少損害的方法。 04/20 0\
5:56
: : → DOHJI:所以我沒有搞錯?我知道這個人快死了,我除了維護他的權利? 04/20 0\
6:03
: : → DOHJI:,結果就只能看著這個人死掉 04/20 0\
6:04
6:22

這倫理守則哪個白癡寫的

你的個案要被人槍殺了

你還要衝到前面幫他檔子彈喔

還社會公平與正義咧,要不要維護世界和平啊

要維護別人的權益,也要秤秤自己的斤兩

沒那個權力,人死了拿個倫理道德的大框架,往倒楣的人身上一框

嘿嘿,明日太陽依舊升起


: 專業度跟敏感度? orz 原來判斷要不要破門是社工的專業...



如果社工被賦予公權力,可以簽署判斷是否破門之文件



社工就發了


要怎麼做,科科


--
殺人放火只是年少輕狂的往事
品味獨特的外遇通姦,勇敢面對還可以成為典範
誰沒有過去啊
看似不合理的世界,有了利益跟立場後,似乎變合理了
看似不完美的現實,添加邏輯跟思想後,好像變完美了
我們都在出賣台灣的靈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209
→ kilen520:那個...太情緒化了喔~ 04/20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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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hugh (bond)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Tue Apr 20 13:05:22 2010

※ 引述《bigfeet (潘美辰2010演唱會)》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main.html (網頁往下拉到「哇頭條新聞」)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45457.shtml
: 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 【聯合報╱記者喻文玟、江良誠/連線報導】 2010.04.19 06:22 am
: 「社工單位疏失太嚴重了!這是無法彌補的錯誤!」東海大學社工系
: 副教授彭懷真聽聞曹姓女童遭遇,難以置信地表示,「這簡直是官僚
: 殺人」,高風險家庭個案訪視,社工人員應該全年無休,沒有找到當
: 事人,更應追查下去,不能怠惰。
: 彭懷真指出,本案雖經校方通報,但女童清明節後沒有返校上學,已
: 經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老師警覺性也很低,既然知道學童生命之危
: ,怎麼會連女童未到學校上課,還不繼續和警方、社工聯繫,而拖至
: 前天才發現母女身亡?」
: 他表示,曹姓女童的狀況已屬高風險家庭,符合「一一三婦幼保護專
: 線」廿十四小時受保護的對象;社工人員造訪沒遇到當事人,竟貼張
: 公告了事,警覺性太低,專業度不足。
: 彭懷真說,近年國際間提倡各種兒童權益,主因兒童的監護權在父母
: 手中,父母稍有偏差,可能就會危及脆弱的小生命;曹姓女童已經求
: 救,老師、社工人員「救援態度太不積極」,「疏失太嚴重!」
: 「跨縣市聯繫不足,也有疏失!」彭懷真分析,若從南投社工單位通
: 報到台中縣社會處,不是「通報之後就沒自己的事」,對社工人員來
: 說,對高風險個案應有的態度是「不分你我、全年無休」,南投縣社
: 工單位也應該追蹤台中縣處理進度。
: 彭懷真說,這個悲劇事件,顯示出國內對高風險家庭、個案的通報警
: 覺性不足,才有如此漏洞百出的疏失;沒有追蹤後續,就是虎頭蛇尾
: 交差式的通報。

我不是社工體系出身的,是位國小老師,跟版上各位大大比起來算是個什麼都不懂的路人
僅僅對這位副教授說話很不滿
什麼叫24小時全年無休!如果說是機器人或是神仙倒還是很有可能
請問這位副教授他是在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嗎?教師?社工?基層警察?
他知道在台灣一位這類型的社工一天要處理多少的案件量嗎?
可能訪視完這件案子旋即又要趕往下一處,
如果每件案子都要死追不休估計連睡覺吃飯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
很明顯就是已存在多年的老問題"人力不足"
或許十年前社工人數勉強撐得起來,但是十年內社工人數並無明顯增長
但是"案件數"與"服務的項目"逐年增多增加,
拿貧乏的人力來對應這麼多的事情會不出紕漏看是見鬼了
而且有很多的法規限制讓第一線工作的人員來說想積極不是這麼簡單的
有可能是要拿自己的工作飯碗來拼
比如說學校要強制留人,以現行的法規來說,只有三個字-----不可能
因為弄個不好學校跟老師都要去法院報到,越是偏遠的學校越是不敢......
再加上教育體系跟社工體系以及其他社福單位和警察的橫向聯繫薄弱
總要第一線最忙的基層自己去想辦法聯繫所有的資源,這種社會處理方式顯然是需要改進
說簡單些~~一個人再有愛心也不會比別人多個分身去處理所有龐雜的事務
說社工或老師警察等缺乏愛心或積極度未免也言過其實
我的上司教育部前陣子不是喊說錢多得沒處花~~~
那為什麼這些學者那時都沒人說可以把這些剩餘資源加強在橫向連結上?
難道一定要等到事情嚴重發生時才會在新聞那裡放砲給基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43.91
推 chaostome:講得真好.. 我們需要更多的橫向連結 04/20 14:36
推 reduslee:把蓋游泳池的錢拿來放進這裡 我想會比較實際吧 04/2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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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len520 (把心藏起來)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Tue Apr 20 13:27:51 2010

昨天大概是我最近火氣最大的一天,
看到兩個生命消失於世上,的確讓人很難過,
但更難過,更叫人生氣的,是哪些鄉愿的官員,
什麼叫做鄉愿?
沒有人想當壞人,告知社會事實,就是鄉愿!


出了事,當所有矛頭指向社工,官員竟然跟著指責,
也許他們換了個較和緩的語氣,但指責的方向是不變的,
想問他們敢摸著良心,說這社工有疏失嗎?
短時間內連三度家訪,還留了告知與聯絡方式
也許我才疏學淺,但我看不出來這位社工有什麼疏失。


當所有人都質疑為什麼社工和警方沒有破門而入時,
為什麼沒有人出來說明破門的相關規定?竟然連官員都沒有做?


破門事連警方都不能任意的行為,
需要會同里長與管委會,簽屬相關文件後才可進行,
倘若破門後並有如通報之事,該戶有要求賠償甚至控告的權利,
一個連警察都沒有的公權力,原來這社會認為社工有?


有人質疑為什麼緊急個案沒有24小時受保護,
此人還是教授這些社工專業知識的教授,
可能人在塔裡待久了,與社會脫離了,
可知道高風險與婦幼保護的差異在哪呢?
高風險是有危害的可能,婦幼保護是產生既定事實,
兩者的緊急性不同,處理的單位與時效都不同,
新聞裡的案家有為害產生的可能,並為產生傷害事實,
故通報時的確只能通報高風險,而非婦幼保護能介入。


如果連教社工的教授都不了解,更別提一般社會民眾了。
他們怎麼會懂?懂的官員又那麼鄉愿!
沒有人想當壞人,所以強迫社工批上失職的禁錮!
試問,這樣對嗎?


那,難道社福制度沒有問題嗎?
有問題,當然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結構性問題,是應該謀求社會共識的問題


1.社工公權力行使權限的問題

是否賦予社工處遇「可能」的危急個案時,
破壞私人物品,強制安置等的侵權權限,
此處之重點在於可能性,
就目前處危機情況中的個案,政府單位社工是有公權力行使的,
然而模糊地帶的可能性個案,卻無力著手,
社會是否願意賦予社工此等權限,面對社工可能評估失準的情況?


2.說重視民眾福祉,那社工人力在哪?

98年內政部的社會福利績效考核評 「社會工作」項目,
沒有一個縣市獲得甲等,有三個縣市是乙等,其餘縣市皆為丙等,
甚至有兩個縣市的評比分數在59分以下,
而分數過低的原因是,社工員納編情形未達目標所致。


要社工發揮權能,不給人,不給權,
是要社工螳臂擋車嗎?


為什麼我會覺得該社工已盡力,
每個社工手上有上百案,他短時間接連家訪三次,
為了尋求連繫上個案,還通知了個案的關係人,甚至張貼到訪通知,
就我淺薄的思維,我想不出還可以採取什麼方法,
如果該社工知道個案「自殺中」或「可能死亡」,他早就破門而入了,
問題是他不知道,認為個案還活著,所以採取相關措施連繫個案,
當所有官員都指責他,我真不知道他錯在哪裡?


如果生命可以換來社會的重視與改革,那我會說他值得!
像是情治
但是,我們社會接二連三發生這類事情,
是社會沒有從錯誤中學習,是有權力的人沒有改變制度,
讓一個個個案與社工,在制度的錯誤中犧牲!


別鄉愿了,何必怕當壞人。
不揭開受傷的疤,徹底消毒,傷是永遠不會治癒的。


看到一個個官員說著,社工不夠積極,有瑕疵,
沒有保護社工,也沒有提出說明,
這只是一次刺傷了社工的心,刺傷他們繼續願意為理想奮鬥的動力罷了。



原文:http://www.wretch.cc/blog/kilen/154597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1.17.253
→ imimpotence:官話聽聽就好 不用因此影響情緒 官話如果當真...... 04/20 14:52
推 imimpotence:那____都可以吃 XDDD 提醒大家別忘了 遺憾雖令人心痛 04/20 14:55
→ imimpotence:但別忘記大家手上的個案..如果沒有您的努力 會是如何? 04/20 14:55
→ imimpotence:媒體往往只會放大0.1%的負面 而不會強調99.9%的正面 04/2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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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ndsoft (幹....就是幹啦)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Tue Apr 20 14:29:23 2010

身為東海社工系畢業的我,並不是每個學生都能贊同自己學校老師的言論,我想…
其他老師也不見得能認同,出此言論我只能說:感到很遺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164.198
推 botu73:我只能說很多老師關在塔裡太久了!!自以為了解現況... 04/20 15:11
→ botu73:連萬老師都跟我說他終於可以了解當初我們回去跟她哭訴 04/20 15:12
噓 dunghsin:其實你可以用推文的... 這位學長or學姊 04/20 15:12
→ botu73:制度上跟機構上的問題是真的有問題只因為他現在做直接服務 04/20 15:13
推 Niubert:我老婆求學時代就看他有點不爽了,她承辦活動從沒想過要邀 04/20 15:13
→ botu73:遇到太多不合理的事情了 有興趣請看以下連結 04/20 15:13
→ Niubert:請他,實務界多少可以串聯拒邀類似的嘴砲老師 04/20 15:13
→ botu73:http://www.youtube.com/watch?v=tf0aVhFVi28 04/20 15:14
推 wenini:推樓樓上,應該可以列出嘴砲清單,應該各校都可以貢獻一些 04/20 16:12

> -------------------------------------------------------------------------- <

作者: junalu (junalu)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 Tue Apr 20 16:45:12 2010

前文恕刪

很少在版上po文
想不到第一次po文就是這麼負面的東西

個案死了,大家都很難過,更不用說是主責社工
但是,今天看到新聞播出更令人難過的最新發展
竟然是台中與南投社會處互相批鬥
竟然是案主的主責社工需要親自出席記者會哭給記者跟大眾看
竟然是「三年社工太資淺,導致案主失性命」

身為一個現任家暴中心工作四年的約聘社工,心裡真的好難過好生氣
我們這些基層社工做的要死要活
"長官"竟然是這樣"挺我們"
請問,要我們基層何去何從?是不是往後每個個案都要逐案逐步請示
避免出事之後被當待罪羔羊呢?
大家捫心自問,兒保社工當三年,真的還資淺嗎?年資是原罪?

看了這麼多天的新聞跟政論節目
怎麼沒有人認真的討論"子女不是父母的財產"
"警方擁有執權強制法,不需檢座就能執行破門"
唯一提到這些東西的,大概只有中天政論節目的馮燕教授
馮燕教授想點出問題點,卻被主持人打斷進廣告
然後,就不了了之....媒體朋友,這就是你們要的真相嗎?

在實務界做了四年保護性業務,今年,卻是我第一次後悔當社工...
請問,那些大放厥詞的長官教授們,可不可以來做半年就好的"全年無休兒保社工"?
做完,再來用你們當初的論調來檢視你們的"業績"好嗎?



ps:已經可以猜到今年社工師考題會出什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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